首页 > 试题

大连交通大学是几本

更新时间:2023-01-24 16:05:56 阅读: 评论:0

2015年中考化学试卷及答案-旧成语


2023年1月24日发(作者:医药营销技巧)

大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

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

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根

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

号)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及接收全过程的指导、协

调、检查、监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监审处等相关部门及

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全校的推免生选拔推荐

工作。

有硕士推免生名额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组长由各学院的院长担任,成员应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和分

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等组成。

二、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

上,实行择优选拔。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

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

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

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

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推荐

四、基本素质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

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

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

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

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

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

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五、综合排名算法

(一)成绩条件

1.按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的要求,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

处于前10%,四年制按第1~6学期,五年制按第1~8学期计算。平均

学分绩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

刀(课程学期成绩X课程学分)

刀课程学分

2.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710分制)达到四级460分或六级420分及以

上,日语考试成绩达到四级,外语专业学生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日语国际二级。

(二)加分条件

1.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

分别加4、2、1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2、1、

0.5分。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化、艺术、体育比赛,获国家级一等

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3、2、1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

等奖的学生,可分别加1.5、1、0.5分。

3.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可加2分;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可加1分。其他在担任学生干部等社会工作方面有特长

的学生,不再单独加分,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加分均计算在总分内,但一个学生所有项目加分总计不得超过10分,加分

后的总分不得超过99分。同一内容的奖项,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奖励加分申请者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即为推免资格的

综合排名。

六、推荐工作须完成以下程序: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工作组。

(二)学校制订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

组。

(三)公布硕士推免生管理办法、程序、时间安排及推免生名额计划分配方案。

(四)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五)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推免生名单及推免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务

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推免学生资格及条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定。

(六)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含候补名单)在各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

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

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七)通过初选的学生凭《推荐申请表》联系接收单位,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

复试。

(八)获接收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将接收单位盖章后的《推荐申请表》交回研究

生学院,领取并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

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

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

(九)研究生学院将《推免生登记表》上报省级招办核查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

码。

(十)推免生凭网报校验码在10月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

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在大连交通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未参加网报和现场确认或者报名参加统考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第三章接收

七、我校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推

免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二)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申

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三)我校对推免生进行复试体检,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请硕士研究生

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拟录取名单公示。

(五)推免生办理接收报名手续。

八、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

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九、未经我校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十、各学院应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

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十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十二、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申诉;对录取

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

十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本文发布于:2023-01-24 16:05: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12805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葡萄园
下一篇:高尚的反义词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