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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同陌路

更新时间:2023-01-24 08:06:42 阅读: 评论:0

七年级上数学必背公式-烬怎么读


2023年1月24日发(作者:五年级语文教学反思)

四个家庭相同陌路

一年前的祸根

“如果不是因为两家以前打过架,我弟妹肯定不会被卷到这起命案中

来。”陈建美所说的打架事件,发生在20XX年9月23日。

陈建军夫妻俩一直在家门口的街边摆水果摊,因为斜对门的王家往路上

泼水,影响了陈家的生意,为此,乔艳锦与王桂兰厮打在一起。之后,王家人拿刀扎

伤了前来劝架的陈家人,造成陈家两人轻伤,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事后王桂兰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所有人的伤都是她扎的。派出所

来人后给我们两家调解,希望我们私了。我弟媳妇倒是同意,她觉得王桂兰的儿子

小旭还小,如果真判了王桂兰刑,小旭就没人带了。”陈建美说,当时在村里几位

老人的见证下,陈、王两家签下了《调解协议书》,约定王家给付陈家万元医药费,

陈家不追究王家的刑事责任,也不再纠缠任何问题。

陈家人万万没有想到,那次打架事件成了一年后的隐患,人们不断地“拿

它说事儿”。

一年后的9月24日,王桂兰的儿子小旭失踪了!王家所有人四处找孩子,

家里一团糟。精神几近崩溃的王桂兰在街上大喊:“你们有气冲我来,别拿我孩子

出气呀!”这话别人听了似乎没有什么,可是在乔艳锦听来却有些刺耳,她对陈建

美说:“二姐,她是什么意思,怎么感觉是冲咱们说的。到底是谁这么缺德呀,要是

报复也别冲着一个孩子去呀!”

小旭失踪了,乔艳锦夫妇成了警方最先怀疑的对象。乔艳锦唯一一次招供

时,也提到了这次打架事件。然而,在乔的辩护律师看来,这次打架事件其实成了

真凶嫁祸于乔艳锦的理由。

祸从天降的陈家

据陈建美回忆,20XX年10月14日晚上9点多,有几名自称警察的人敲开

了陈建军家的门,“当时他们就说到派出所问个事情,他们两口子谁去都行,我弟

说他去,我弟媳妇就说这么晚了,两人一起去吧,回来也是个伴儿。就在我弟把小

儿子交给我母亲照看时,我弟媳妇已经被那几个人带上车了。我弟追到派出所时,

发现根本没人,不知道他们把人带到哪儿去了。”

直到第二天一早,陈建军才在安新县公安局见到了乔艳锦。乔艳锦说民警

还没上班,上班之后问了情况她就能回去了,让陈建军放心。没想到,心还没放下,

人已经被送到看守所。“第二天,我接到安新县看守所的,让我给我弟媳妇送被子

和日用品。”陈建美按照里的指示将东西送到了看守所,却没能见到乔艳锦。“可

是过了一天我们再去时,看守所竟然说没这个人。”再到公安局打听,得到的全是

“不知道”、“不清楚”的答复,这下陈家慌了神儿。

一个月后,陈建军收到从高阳县看守所寄来的一封信。信是乔艳锦写的,

只简单地写了需要什么日用品,并没写她为什么会在那儿。陈建美说,他们赶紧找

车去了高阳,因为没能见到乔艳锦的面,他们“在县里请了一位女律师去高阳看

守所会见,可是看守所的民警特别厉害,吓得女律师什么也没敢问就回来了”。无

奈,陈家在北京请来了宣律师。

通过宣律师的会见,陈家才知道乔艳锦被卷进小旭死亡一案。“简直是祸

从天降,我们从来就没想到是因为这事。”从此,陈建军无心再做生意,他要为妻

子讨回清白。

河南的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后,看了新闻,陈建美突然心生幻想:“我们多

么希望李青哪天也突然回来了,还给我弟媳妇一个清白。”

“这么多年了,中间也有人提出给两家说和说和,让我们家赔王家点钱就

算了。可是我弟就是不同意,他说‘如果这事是我媳妇干的,我宁可她挨枪子儿,

如果这事不是我媳妇干的,我们为什么要赔他们钱,那不就等于承认我媳妇杀人

了嘛,以后我们还怎么在村里生活呀,我的孩子们也抬不起头来呀’。”

而乔艳锦也不止一次地说:“我也是做母亲的,我也心疼孩子呀。如果不

是因为心疼孩子,那年打架后就追究王桂兰的责任了。”可是,如今她呆在看守所

里,想疼爱自己的儿女都做不到了。

乔艳锦被逮捕时,大女儿14岁,小儿子才1岁多。刘建军把儿女交给年过

7旬的老母亲和二姐,一个人为妻子的事奔波。“当时一到晚上,我小侄子就哭闹

着要找妈妈,他一哭我妈就哭,我也跟着在一边哭。”陈建美都不记得全家人哭了

多久,好像把“这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如今,10年过去了,乔艳锦的大女儿已经成人,现在在石家庄的一家实

习。“我侄女特别聪明,上小学时是班长,学习也特别好。我们一家人都指望她考

北京的大学呢”。可是,女孩的大学梦因母亲被抓而改变。因为父亲长年在外奔

波,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女孩初中毕业后选择了一家包工作的职业技校,一心想早

些毕业,挣钱养家。

随着梦想改变的还有女孩的性格,原本活泼开朗的她,自从家里出事后,

总喜欢把自己关在屋里。“现在都上班了,回到村里也不与人交流。”陈建美

说:“我们从来不和我侄女说我弟家的事,如果她听到我们在说,总是自己躲起来

不听。”

相比早熟的姐姐,乔艳锦的小儿子对母亲的记忆已经淡去。随着年龄的增

长,他从大人们的交谈中似乎明白了母亲的事情,他再也不会问二姑“别的孩子

怎么都叫妈妈,你怎么让我叫你姑呢”,更不向家人追问“我妈妈去哪儿了”。他

也变得寡言少语了。

对自己一手带大的侄子,陈建美比亲儿子还疼爱。看着孩子一天天沉默下

去,陈建美的心纠结着。

“幸好我们家兄弟姐妹多,帮着带这两个孩子。要不我弟一个人带着两个

孩子怎么过呀!”陈建美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雪上加霜的王家

虽然一年前的打架事件后,乔艳锦出于母爱,没有追究王桂兰的刑事责任,

但是痛失爱子的王桂兰并没能躲过这一劫。就在事发近3年、乔艳锦被关押在看

守所时,王桂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尽管乔艳锦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桂兰被追责无疑是雪上加霜,而这份迟来

的判决也加重了陈、王两家的矛盾,致使10年来,王桂兰始终咬住乔艳锦不放,

甚至在开庭时旁听席上的亲属都会争吵起来。

更让王家想不通的是,张万祥竟然也参与了杀害小旭的行动。王家与张家

的关系一直非常好,老一辈儿已经是几十年的感情了;年轻的这一辈儿也走得很

近,张万祥常会留在王家吃饭,而王桂兰也会把小旭穿小了的衣服送给张万祥的

儿子小瑞;第三代人就是小旭和小瑞了,两个孩子相差两三岁,常常在一起玩儿。

谁会想到,小旭会死在“吃喝不分”的张万祥手里。

如今,与陈建军家对门的王家已成空房。小旭死后,王家搬到了村子的另

一头,他们想避开陈家,更想远离张家。

家破人亡的张家

如今的张家,也已经成了空房。

张万祥事发后,妻子带着儿子小瑞回了安徽老家。当时,张万祥的父母年

事已高,加上受打击,身体一下子就垮了,无力再照看小孙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儿媳将张家的独苗儿带走。

可是,两位老人怎么也没想到,那次分别竟成了与孙子小瑞的诀别。20XX

年的夏天,张万祥的妻子将打到镇政府,一方面是销户,另一方面希望他们转告张

家两位老人,小瑞与其他小伙伴游泳时,溺水而亡。

此前,张万祥已于20XX年3月死在看守所里。虽然看守所的解释是死于

肺炎,但乔艳锦的辩护律师始终认为张万祥死得离奇,“从卷里的讯问笔录上看,

他能连续接受8个小时的讯问,可见他的体质很好”。

得知儿子死亡,两位老人谁都没有追究,似乎早就没有这个儿子了。然而,

孙子小瑞的死亡着实击痛了两位老人的心。也许是因为相继失去儿子和孙子,两

位老人也不久于人世,他们的离世仅隔一天。

漠然置之的李家

李青被张万祥杀害时,年仅22岁。

其实,李青是个苦命的孩子。几岁时,母亲没了,父亲几乎不管他。因为没

有父母的管束,十几岁时李青就成了村里的混混,到处惹事生非,一气之下,李青

的父亲再也不管他了。村委会对他的评价是“不务正业,智商不高”。除了父亲,

李青唯一的亲人就是姐姐。姐姐结婚后,李青几乎吃住在姐姐家,有时也会睡在姑

姑家。

得知李青杀了小旭,李家人又生气又寒心,所以当得知李青也被杀时,竟

然无动于衷,漠然置之。在李父看来,他反而省心了。

然而,虽然李青不受村民欢迎,但他与陈、张、王三家并没有过节,更谈不

上仇恨。整个事件中,这个“智商不高”的年轻人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

十年,案件未了。牵涉其中的当事人,有人在坚持,有人在改变。

十年痴情汉

第一次见到陈建军,是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外。

陈建军个头不算高,他的形象可用刺眼来形容。额头的流海完全遮住了脑

门,后脑的头发则长至脖根。他的脸上,最抢眼的不是那双大而深邃的眼睛,右脸

上的“冤”和左脸上的“枉”,深深地烙在他帅气的脸上。

陈建军的二姐陈建美红着眼圈看了一眼四弟,说:“他之所以不剪头发,

是因为脑门上也刻了字。他的前胸和后背也是字。”陈建军以极端的方法,把妻

子的冤屈全刻在了身上。

自从妻子乔艳锦被关进看守所,陈建军就再没过一天安稳日子。他收了水

果摊,把两个孩子交给老母亲和二姐,一个人奔波于保定、石家庄和北京。无论是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到公安局了解情况还是到法庭阅卷,每次他都要同去。虽然

他知道他根本进不了那道院门,但是他想在第一时间从律师口中得知最新的情

况。

法律规定中难懂的专业术语,让这个小学文化的男人重新拿起了教材,并

不停地给律师事务所打咨询。一本厚厚的法条已经让陈建军翻卷了页,20多个折

角页上有不同颜色的笔迹注释。

“我四弟就是太倔,为了我弟媳妇,这10年他不知吃了多少苦。”陈建美

说,当听到乔艳锦被判无期徒刑时,他们全家人都惊呆了,他们无法接受从无罪到

无期的转变。更让他们全家吃惊的是,四弟的脸上从此多出“冤枉”两个字。“我

们镇政府的一个人说他,你还折腾什么呀,再找个媳妇算了!你这么帅的小伙子,

现在脸上刻了字,还怎么再说媳妇呀?”

这位官员的话激怒了陈建军:“如果不还我媳妇清白,我就去跳天安

门!”陈建美说,他们全家都相信倔强的四弟能做出这样极端的行为,不停地劝解

他,甚至轮班守着他。

丈夫的痴心,在看守所里的乔艳锦也感受到了。她从一开始的哭闹慢慢地

变平静了,她的辩护律师最后一次会见她时,她已经有了笑容。因为她知道,外面

还有心爱的丈夫和一双儿女在等她回家。

 

;十年刑辩路

陈建军10年不改的痴心,是让宣律师最佩服的。而同样让他佩服的,还有

他的当事人乔艳锦,“10年啊,我都变成老头儿了,乔艳锦的女儿都已经成年了。

她呆在看守所里,整天就是坐着,无所事事”。宣律师说,那样的坐,消磨了乔艳锦

的意志,也消耗了她的青春,“这10年,乔艳锦老了20岁。今天无罪,明天无期,

她能不老吗”?

乔艳锦案确实很是周折: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移

送到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县检察院起诉到县

法院,县法院作出《改变管辖通知书》的决定,县检察院同时将此案报送市检察院,

市中院第一次作出一审判决,检察院抗诉后省高院撤销一审、发回重审,市中院第

二次作出一审判决,乔艳锦上诉后省高院第二次撤销一审、发回重审,如今已是第

三次一审开庭了。

这10年,宣律师已经记不清自己去了多少次保定市和安新县,“至少有

50趟,我光送取保候审申请书就送了12份,有段时间我平均两月去一趟”。

虽然宣律师在刑辩律师中已很有名气,实际上他从事律师职业还未满10

年。“我20XX年刚从最高人民法院出来,按照规定,我2年内是不能从事律师职

业的。偏偏这个时候,陈建军通过熟人接到我。因为不好推托,我还说我做幕后工

作,开庭时由另一位律师出庭。没想到我的顾虑是多余的,这个案子第一次开庭已

经是20XX年了,我的‘禁闭期’早过了。”宣律师笑着说,乔艳锦案是他接的第

一个案子,代理它的这10年正是他的律师生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10年。

十年之变

其实,陈建军和乔艳锦经历的10年,也是他们身边几乎所有人的10年。

这10年,5次审判,换了5个合议庭,而控、辩双方却始终没变。陈建军

说,其实主诉的检察官已经从当年的公诉处的检察员升为另一部门的主任,却一

直没能“扔”出这个案子。法庭上的她已经由最初的态度认真变成“这么多年了,

案情都清楚了,简单说点儿吧”!而辩护律师却从工作关系变成了无话不说的老

大哥。

这10年,连陈建军都说不清自己为了上访去过多少趟石家庄和北京了,

村干部换届了、司法所所长换任了,而他身边却始终跟着一直没变的镇信访办主

任。“我跟了建军10年了,我们都成朋友了。奥运期间,我天天跟着他,可还就一

眼没看住他,他就跑到北京去了”。这位身材高大、面色黝黑的大男人,说起截访,

也是一肚子苦水。

命案十年

一名5岁男童的离奇死亡,牵出3名犯罪嫌疑人。是买凶杀人,还是嫁祸

于人?真相随着2名犯罪嫌疑人的相继死亡变得扑朔迷离。十年五审,让仅存的1

名犯罪嫌疑人经历了从无罪到无期徒刑的量刑巨变。

十年间,被命案纠结的4家“乡里乡亲”已形同陌路。而被命案改写的,

还有3个孩子的命运。

命案审而未了的十年,是犯罪嫌疑人的十年,是公诉人的十年,是辩护律

师的十年,更是追问真相的十年。

本刊记者/杜智娜

10年前的一起杀童案,随着2名凶手的相继死去,依旧疑点重重。三次一

审,两次二审,让活着的“凶手”经历了从无罪到无期徒刑的量刑变数。

20XX年6月18日上午10点,乔艳锦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4法庭受

审。算上这一次,她已是第五次为一件五审而未了的杀人案站在这里。

5岁男孩失踪

20XX年9月25日一早,河北省安新县公安局跑进一名30多岁的妇女。

这名精神恍惚的女子哭着说,自己叫王桂兰,她刚满5岁的儿子小旭于24日晚上

7时左右在村码头玩时失踪,全家人找了一整晚都没找到。虽然没有接到恐吓,但

凭着母亲的直觉,王桂兰担心儿子凶多吉少。

接警后,安新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到码头附近的水里打捞,但没有发现

小旭的尸体。“既然不是失足落水,就很可能是被拐或被杀”,考虑到案情重大,

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并派出民警四处收集信息。

小旭失踪的码头,离王桂兰家只有三四十米,晚上7点左右,天并不是很

黑,村里街道上仍有村民走动。经过警方调查,近期村里并没有外来人员,那么拐

卖或杀害小旭的人很可能就是本村村民。办案民警将目光放在与王桂兰家有矛盾

的同村人身上。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王桂兰前一年曾与对门乔艳锦家因琐事打过架,

乔艳锦家有人被打成重伤。可是,民警进一步调查证实,乔艳锦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小旭失踪时她正与丈夫在街上摆摊卖水果。

此时,有村民反映,24日傍晚,有人看到小旭和村民张万祥2岁的儿子小

瑞一起玩耍,当时张万祥的老母亲也在场。按照村民的说法,张万祥家经济拮据,

他的妻子赵春兰是安徽人,娘家那头都是女孩,特别喜欢男孩,因此有拐卖小旭的

可能。

但很快这一怀疑又被否定,安徽警方发回反馈信息,证实赵春兰娘家未见

异常,排除了拐卖的可能。

正当民警一筹莫展之时,王桂兰家于26日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中说“王

桂兰家的对门曾抱着小旭”。王桂兰的对门除了被警方排除的乔艳锦家,就是李

老汉家。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李老汉并不具备作案动机和时间,但是他的儿子李青

很可疑,他于10月初离开家去北京找工作,一直未回。

就在办案民警赶赴北京查找李青时,王桂兰家又有新动静。10月8日,王

桂兰的丈夫周宏称自己接到李青从北京打来的,说小旭已经被他淹死了,是乔艳

锦指使他干的。而此时,赶赴北京调查的民警也回来了,虽然没有找到李青,但他

们有个新发现:与李青同一天,同一辆车,张万祥也去了北京,更“巧合”的是,两

人在同一站下了车。

警方立刻将张万祥带回公安局盘问,并将他的笔迹与王桂兰收到的匿名

信进行鉴定,结果显示所提交的两个标本系同一人笔迹。

在证据面前,被质问的张万祥闪烁其词,初步交代是李青找他杀害小

旭:20XX年9月23日,李青在村粮站附近找到他,说乔艳锦出钱想杀死小旭。李

青让他一起干,由他放风,事后给他5000元,他同意了。9月24日傍晚6点多,他

的母亲正带着儿子小瑞和小旭玩耍,他见四下没人,就过去让母亲回了家,自己抱

起儿子。这时李青上去哄骗小旭,说带小旭去找舅舅。之后,他抱着儿子、李青抱

着小旭,他们一起走到村边的河边处,他放风,李青动手把小旭摁入河中溺死,并

随手找到一个编织袋,将小旭的尸体装入编织袋,又装了砖头,将尸体沉于河中。

张万祥还交代,虽然他配合李青杀了小旭,但他并没有拿到钱。因为李青

告诉他,事后乔艳锦只给了500元,为此李青和他都十分生气。于是,张万祥写了

那封匿名信。在张万祥的带领指认下,警方打捞出了小旭的尸体。

10月14日晚,乔艳锦被带到安新县公安局,第二天被刑事拘留。“在逃”

的李青,被上通缉。

唯一的招供和翻供

虽然“乔艳锦雇凶杀害幼童案”经历了两次二审,两次二审发回重审,直

到今年6月18日第三次一审开庭,但是此案的案卷并不多,只有薄薄的三四本。

从可见的口供中,有一份乔艳锦的招供和一份张万祥的翻供,这两份口供成了几

次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

从卷宗中可见,乔艳锦共有7次口供,唯一一次供认自己“买凶”是在她

被带到公安局后的第二天。她交代:“小旭是我让村里的李青弄没的。”据她这

次供述,事发前几天,李青在她家的水果摊前说话。说到王桂兰家时,李青就提到

去年乔、王两家打架的事,之后就问她想不想出这口气。当她回答“想”时,李青

立刻提出他把王桂兰的儿子弄了,让她给他5000元钱。她先给了李青20XX元,

答应办完事后补齐。拿了钱,李青就走了。几天后,她就听说小旭丢了。这时,李

青来找她,她什么也没说,就给了李青剩余的3000元。

然而3天后,再次被讯问时,乔艳锦开始喊冤了。之后几次接受讯问,她始

终说自己是被冤枉的,当时承认雇李青杀人是“我糊涂了,说了瞎话”,“其实没

那么回事”。

而张万祥唯一的一次翻供,是在被羁押3年后。

20XX年1月14日,张万祥突然推翻了以往交代的“乔艳锦买凶杀人说”,

交代小旭和李青都是他一个人害死的——

问:你为什么要杀死李青?

答:因为小旭是我自己弄死的,李青根本不知道,事后我怕小旭家人怀疑

是我干的,就想找李青当替死鬼。

问:你怎么知道小旭的家人要怀疑你?

答:因为小旭死的那天下午,他和我儿子小瑞在一块玩了。

也正是在这次供述中,失踪近4年的李青终于有了“下落”。

原来小旭死后,张万祥“心里非常害怕”,为了逃避刑罚,他萌生了杀死

李青,将罪责全部推到李青一人身上的想法。借着李青到他家借VCD之际,张万祥

许诺给李青在北京找份工作,并约定10月7日早上一起去北京。为了不引起别人

的怀疑,细心的张万祥一再叮嘱李青,在同去北京的车上“不要和我说话,到北京

后看我在哪儿下车就跟着走”,并给了李青车费,让他自己买票。

为了这次杀人行动,张万祥还从同村田庄家偷了一部录音机,连同自己家

的一盒磁带一并放进包里,准备到北京后,让李青“说实话”。

到北京后,张万祥带着李青住到了丰台区草桥附近的出租屋内。之后,张

万祥对李青说他的老板想找个胆子大的员工,“看你是否有胆量,敢不敢录音,李

青问我录什么,我说小旭丢了,就说是你弄死的,他说行,我就教着他录完音”。

第二天一早,张万祥趁李青没醒,到外面买了铁链、绳子、胶带、汽油等

物藏在床下。等李青醒了,张万祥借口说录音体现不了李青有胆量,问他敢不敢给

王桂兰家打,无所畏惧的李青在一家售货亭用公用拨通了王桂兰家的。

张万祥觉得需要李青办的事情都已经办完了,当天晚上,他便对李青下了

毒手。他谎称事先买好的安眠药是胃药,骗李青吃下后,将他带到了外面的小树林

里。然后又谎称老板要亲眼看看李青的胆量,便用铁链将李青捆在树上,并用胶带

封住了他的嘴。面对已无任何反抗之力的李青,张万祥原形毕露,他将汽油泼在李

青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后迅速逃离现场。

后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证实:20XX年10月15日,在草桥附

近发现了一具被焚烧的无名尸,尸体身上有一根铁链。20XX年1月30日,办案民

警带着李青父亲的血样赶赴北京,与北京警方现场发现的尸体检材进行了DNA比

对。3天后,公安部作出了亲子认定,辅助其他相关证据,证

实死者就是李青。

20XX年1月15日,张万祥又将“小旭是我自己弄死的”的翻供解释

为:“我是求死得快点,就把事情自己揽过来了,是在说谎。”但是,对杀害李青仍

然供认不讳。这次讯问笔录中记载,讯问之前,民警给他“做思想工作约1小

时”。

十年后重回原点

李青已经死亡,乔艳锦和张万祥供述中存在的多处矛盾,无法从他那里得

到证实。更不幸的是,20XX年3月8日,张万祥因肺炎死于看守所内。案件还没

开庭,3个嫌疑人就只剩下乔艳锦一个人了。

20XX年10月15日,乔艳锦被安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7日,她

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由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XX年7月12日,被超期羁押了4年的乔艳锦被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以涉

嫌故意杀人罪起诉到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通过控辩双

方提供的证据分析认为:李青的死亡无法印证乔艳锦给钱及张万祥前后矛盾的口

供的真实性;王桂兰的丈夫周宏接到李青的,但无通话记录印证,同时也因李青死

亡无法对证。

同年12月23日,法院对乔艳锦下达了无罪判决。四天后,乔艳锦被释放

回家。

20XX年1月4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被告人乔艳锦的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审理后,支持了保定市

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20XX年4月2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保刑初字第209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20XX年4月1日,乔艳锦再次被逮捕。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

议庭审理乔艳锦故意杀人案。此次,法院综合了所有证据后认为:乔艳锦在侦查阶

段曾供认雇佣李青杀死小旭,与张万祥的供述相互印证;王桂兰的丈夫周宏接到

李青从北京打来的称其受乔艳锦雇佣杀死小旭,与乔艳锦的供认相印证。20XX年

6月12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乔艳锦无期徒刑,附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王

桂兰、周宏经济损失万余元。

接到判决后,乔艳锦提出上诉。20XX年5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

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保刑初字1098号判决,再次发回重审。

20XX年6月18日,乔艳锦第五次站在被告席上。截至发稿,乔艳锦故意

杀人案第三次一审仍在审理中。

一个小生命的逝去,改变了4个家庭和3个孩子的命运。

6月18日上午8点20分,记者赶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时,大门口已经

或站或坐了近20人。他们,都是乔艳锦的家人。虽然法院通知10点开庭,他们不

到8点就赶到了;虽然法庭限制了旁听人数,他们还是包了3辆小型面包车都来

了。

当乔艳锦的辩护律师为记者介绍乔的丈夫陈建军时,他只是微微点了一

下头。之后,这个眉头紧锁的男人便在法院门口不停地踱步,他不时地看表,并向

安检门张望。看得出,他在为第五次受审的妻子的命运焦虑。

因为法官要和家属庭前谈话,陈建军忧心忡忡地进了法院。望着四弟的背

影,陈建军的二姐陈建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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