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精选3篇)
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同时提高公司宿
舍的使用效益,优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给员
工居住,并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负责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
人员作为宿舍管理员。
第二章分配对象及申请流程
第三条公司宿舍分配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申请宿舍的流程:申请人填写《员工宿舍分配申请表》部门主管
审批总经理审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条申请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到行政部领取钥匙并于7天内入
住,逾期未入住视为弃权。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六条公司宿舍定位为单身宿舍,限一人一床位,住宿人员未经行政部
主管书面许可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不允许擅自带入外来人员,若因外来人员过错
引发任何赔偿事项,带入外来人员的员工应负连带责任,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
偿。
第七条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时,应到行政部办理相关
手续后随即迁出宿舍。
第八条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宿舍内的公司财产物品,调
换房间必须到行政部申请。
第九条宿舍的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入住人员
按单套入住人数平摊缴纳。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长组织收取费用及缴费工作。员
工拒绝缴纳应缴费用的,公司有权直接在该员工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十条宿舍内提供的热水器、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设备在交房时已
确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员工故意损毁家具、设施的,由员工个人赔偿,若不能查出
是谁损坏的,由所住宿舍人员平摊维修费。
第十一条房租费用由员工平摊,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按月给予
员工住房补贴:试用期员工300元;转正员工500-1000元具体按转正级别补贴(不
住不补贴)。
第十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宿舍的清洁工作由宿舍长制订计划,每天安排值日人员轮流打扫,并
在值日表上签名确认,以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
(三)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四)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
荷用电。
(五)宿舍内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入住人员离开宿舍时,务必关窗锁门,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行政部将
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若涉及违法行为,公司将报公安机关处
理。
第十四条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①因入住员工或外来人员的过错(如未及时报告更换门锁或家具、电器、
地板湿滑等人为因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②因员工在宿舍发生违法行为,导致任何赔偿责任的;
③因入室盗窃、员工财物遗失等,导致财产损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过错导致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十五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员,须通过互相推选,指定
一名宿舍长负责日常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宿舍长应到行政部进行登
记,并保持与行政部的沟通。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谨慎对待、妥善保管、自
行负责,如有遗失,请及时报告行政部及公安机关。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
行。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及公司《员工守则》的'附件,适用人员应遵照实
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宿舍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
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
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
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
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
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
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
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
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
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
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
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
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
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
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
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
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
律处分。
宿舍管理制度3
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宁静的生活
及休息环境,根据宿舍所处的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人力资源部宿舍管理员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人力资源
部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酒店承担。
3、实行宿管员负责制,由宿管员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
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
4、宿管员有变动时,人力资源部要办理交接及继任宿管员的确认手续。
5、酒店配备的设施,由宿管员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宿管员进行清点后与
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宿舍管员保留一份,以
便年底盘存时的需要。
6、酒店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酒店财产,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准私
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设备设施原价赔偿,非故意
损坏的责任人照价半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8、为了保障财产安全,请住宿员工不要将私人物品外放,要妥善保管好
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或被盗,若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酒店形象,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
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时对所有员工宿舍进
行检查,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将对当事人处以2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
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住宿员工应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各种
用具摆放整齐;
2、宿舍内无乱贴乱划乱钉现象;
3、宿舍内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
4、住宿员工不准在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
5、住宿员工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
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6、住宿员工应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
擅自拆离床位;
8、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凡宿舍内查到电炉、
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
9、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0、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卫生间)等浪费现象。
如有以下行为人力资源部将直接取消其住宿资格:
1、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2、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3、不爱护宿舍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和拆改,宿舍设施设备,情节较严重
者;
4、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5、有偷窃行为;
6、夜不归宿者;
7、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管理员值班制度
(一)宿舍管理员负责制
宿舍管理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人担任,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
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
以保持。宿舍管理员具体工作如下:
1、将每周值日的工作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2、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报修的内容汇报人事部(宿舍内报修所
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发现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留宿的情况,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4、负责宿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7、不定时地对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
有损。
8、如发现夜不归宿、未办留宿手续留宿、男女乱串宿舍等违规情况,宿
管员未进行制止的人力资源部将对宿管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9、定期组织宿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负责提醒各部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
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四、人员的管理
酒店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1、来访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
息。
2、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
提前书面申请,呈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
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未经酒店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许可强行
入住者,将处罚当事人及宿舍管理员50元罚款。
3、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不得借故拖
延。
本文发布于:2023-01-24 07:50: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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