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
核。
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公司总经理、中高层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
核。
3.3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车间、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
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4、考核方式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5、考核标准5.1方式一: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5.2方式二: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
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
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环部核实后,按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考核制度给予
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实施依据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奖励范围2.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
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的,及时发现
违章操作并制止的。
2.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齐全,记录准确的。
2.4在安全培训教育考评中成绩优异的。
2.5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2.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车间、部门。
2.7、在生产管理过程中鼓励全员排查隐患,排查一条隐患根据其隐
患性质奖励1—5元;
由安环部负责认定并在月度考核中上报人资兑现奖励。
2.8在“双体系”建设及运行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车间、部门(落实
负责区域内风险点管控措施、按时进行隐患排查、在教育培训时加入“双
体系”内容、隐患整改及时等方面)。
2.9其他适用奖励情况的。
3.处罚范围3.1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的。
3.2存在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部门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
进行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3.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4出现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
3.5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
3.6在各安全检查中不配合,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了解、不熟悉、
不执行的。
3.7未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进行“双体系”建设及运行的个人、车间、
部门(风险点辨识不全、员工不清楚、告知不及时、隐患排查走过场、隐
患整改不彻底等)3.8其他适用处罚情况的4.奖惩管理4.1个人奖励是对
于突出的个人可即时对其进行物质奖励或通报表扬。
4.2月(季)度奖励主要是在季度度生产管理中完成安全生产指标或
在安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在绩效考核项进行1-50分的奖励。
4.3年度奖励是以各车间跟上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依据,
年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分,在年度生产中安
全考核分较高的车间授予安全奖、安全先进集体等荣誉,平时在安全生产
或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的荣誉。
4.4个人处罚为各车间根据员工安全表现实施的日常处罚考核。
4.5对于在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等检查中
发现违犯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的,或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
改不及时,以及因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安环部将
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连带责任人员在绩效考核项进行1-50分的扣分处
罚,并根据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事故通报中的责任认定,由相关事故责
任人赔偿一定比例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可按劳动对其记大过、留岗查看、
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本人管辖区域
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损失的90%。
4.7各部门、车间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考核标准,实施安全生
产责任考核管理,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进行奖惩,考核奖惩实施
情况报安环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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