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危险作业及公司监管项目危险作业
的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以下危险作业的管理和对
公司监管项目、所属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的监管:(1)危险
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
大型吊装作业;(5)交叉作业;(6)能源介质作业:(7)临时
用电作业;(8)其他危险作业。
三、职责分工
1.生产计划部负责股份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并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及资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
各分子公司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公司各
部门根据分管范围对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危险作业安
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危险作业人员定期培训.
3。各分子公司对照建立相关制度。各分子公司分管领
导、安全部门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中
存在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和督查,督查项目包括危险作业的审
批记录、现场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资质和作业现场监管情况.
督促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完善并落实危险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四、管理内容
公司内部危险作业及管辖范围内的相关方单位和建设
项目必须按本制度管理要求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公司
各部门根据分管范围对相关方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危险作业
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1。严格管理危险作业区域内的作业.
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经生产计划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3。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时,必须有充分
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作业。
4.危险作业时出现安全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5。危险区域动火管理
5。1动火单位根据检修或工程等计划要求,由动火单位
动火现场负责人提前按照动火等级,填写动火申请表.
5。2跟据动火申请表的内容,需审查动火的措施。对于
动火等级较高(即禁火区域或有一定危险性的情况)的作业,
由公司生产计划部进行审查;对于动火等级较低(即无明显危
险因素)的作业,由责任部门进行审查。
5.3动火的措施审查内容如下:(1)现场确认动火地点、
部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询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
(3)审查紧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4)审查动火措施是否完
善,有无漏洞;(5)询问现场如何进行操作,安全措施是否得
当;(6)询问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有没有清除,消防器材
是否到位;(7)询问动火的容器和设备内部是否进行清洗、置
换和检验;(8)审查确认动火措施(责任岗位:能源部安全主
管领导);(9)询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10)审查
动火措施是否完善,有无漏洞;(11)审批动火申请;(12)
现场是否有人监护和检测;(13)签署动火证,批准可以动
火作业;
5.4动火作业现场需有专人检验、监护。动火等级较高
(即禁火区域或有一定危险性的情况)的作业,由公司生产
计划部派专人对动火现场检验、监护;对于动火等级较低(即
无明显危险因素)的作业,由责任部门派专人对动火现场检
验、监护。
6。受限空间作业
6。1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
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
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
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6.2受限空间包括企业范围内的炉、塔、釜、罐、仓、
槽车、冻库(冷库)等大型设备的内腔、管道、烟道、隧道、
下水道、污水道、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6。3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办理“危险作业操作票”。
6.4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
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各企业
及建设项目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制订)
6。5进入受限空间前,负责人需要对有关的安全措施进
行逐一确认。
6.6责任部门需指派监护人对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7.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先学习本单位制定的高空作业
安全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雷雨、大风
天气条件下,禁止高空、吊装、室外焊接等作业。
8.大型吊装作业
8.1作业前,应编制作业方案,召开专项安全会议,设
备部门需要对吊装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安
全防护措施齐全有限,办理“危险作业操作票”。
8.2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熟知所使用的吊车
性能,熟知吊装作业的指挥信号.
8。3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与吊车司机之间保持畅通的联络。
8.4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对吊装
作业危险区域设置围栏和警示。
8。5作业完成之后,作业部门需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
9.交叉作业
施工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不得不交叉作业,应避开
同一垂直方向作业.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
作业通知单(附后),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叉作业双方及生产
计划部各执一份)向对方告知;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
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等。
10.能源介质作业
10.1公司对从事能源介质生产、使用、调配过程中作业
人员和企业应加强监管。
10.2督促企业加强动力管线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工作,及时处理“跑、冒、滴、漏”情况.
10.3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重点部位的巡检制度。
10。4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必须填写“动火申请表”,
办理“动火证”,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10。5生产计划部需指派监护人对动火现场检验、监护。
11.临时用电作业
11。1临时用电器材及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
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用电设备数量
和容量小于以上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其它临
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11。3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临时用电工程
应定期检查,并复查接地电阻值班和绝缘电阻值。
11.4从事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考
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
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1。5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系统,
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机械的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与地
线可靠连接。配电箱设二极漏电保护。
11。6所有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控制,不得
出现一闸多机的情况,对各配电箱的漏电开关每月进行一次
试验。
11。7配电箱、开关箱的使用都按以下规定执行:所有
配电箱都应有接线图、名称、用途、分路标志,箱门必须加锁;
配电箱、开关箱进行专人负责,包括每月进行的检查维修。
危险作业审批表
申请作业部门作业时间
作业项目现场负责人
作业位置
作业人员
现场监护人
存在的危险源或可能发生的事故:
有效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安全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公司领导审核意见: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3-01-23 10:21: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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