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四川成都⼤学事业编制⼯作⼈员招聘公告【60⼈】已发布,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31⽇09:00⾄6⽉4⽇
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办法》(成⼈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学校⽤⼈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作⼈员共60名(详见附件1),其中,拟专项招聘⾼校毕业⽣的岗位9名。
本次公开招聘进⼊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作⼈员,招聘的⼯作⼈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事
业单位聘⽤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学、成都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
都⼈事考试)发布):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学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传承了百年办学历史,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国家中⼼城市成都重点
建设的综合性⼤学。2021年第31届世界⼤学⽣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校。拥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抗⽣
素研发基地的四川抗菌素⼯业研究所。学校具有学⼠、硕⼠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后实践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程师教
育培养计划”⾼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校、教育部“双万计划”⼀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单位、四川省博⼠学位授权⽴项建设
单位。
详情可访问成都⼤学。
⼆、招聘对象及范围
⾯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作者、社会未就业⼈员及2021年应届⾼校毕业⽣(含毕业后
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2019、2020届⾼校毕业⽣)。其中,2021年应届⾼校毕业⽣须在2021年7⽉31⽇之前取得应
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续;其他社会在职⼯作者、社会未就业⼈员须
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校毕业证书所载专
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录名称不⼀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
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认证,认定与招聘专
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事业⼼和责任感强。
2.⾝⼼健康,具有正常履⾏招聘岗位职责的⾝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期内的新录⽤公务员、参公⼈员(截⽌时间公告发布当⽇,2021年5⽉20⽇)。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信⽤监督、警⽰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
信被执⾏⼈。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1⽇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校⽣。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专项招聘岗位需具备的条件。
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是指:国家统⼀招⽣的普通⾼校毕业⽣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作
单位,其户⼝、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中⼼)、各级⼈才
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择业期⼀般为两年。是否落实⼯作单位以有⽆单位为其本⼈缴纳社保为主要
依据。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1.上报名:2021年5⽉31⽇09:00⾄6⽉4⽇17:00。
2.上缴费:2021年5⽉31⽇09:00⾄6⽉5⽇17: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6⽉23⽇⾄6⽉25⽇。
4.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6⽉26⽇。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6⽉中下旬在
成都市⼈社局、成都⼈事考试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社局”“成都⼈事考试”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报名⽅式:采取上报名、上缴费⽅式进⾏,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站:登录成都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右侧“个⼈服务—>⼈事考试”栏进⼊成都⼈事考试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1年度成都⼤学公开招聘60名⼯作⼈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员须按络提⽰进⾏注册,填写个⼈基本信息并上传照⽚(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照⽚
须为本⼈近期免冠正⾯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在20KB⾄160KB之间。报考⼈员可下载并使
⽤⾃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系统会⾃动审核照⽚。不按规定上传照⽚者,将⽆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
与本⼈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审查合格的应聘⼈员,在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
认真核对,确认⽆误后提交。报考对⼯作经历或职业资格有要求的岗位,应在个⼈简历中完整、准确回应岗位条件要求。如因
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的后果由应聘⼈员⾃⾏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要进⾏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成都⼤学具体负责。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
个⼯作⽇,登陆成都市⼈事考试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员按络提⽰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资源
保障部门⾏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
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员,请先进⾏上缴费。享受最低⽣活保障⾦的城镇、农村家庭考⽣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或学校学⽣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母双亡、⽗母⼀⽅为烈⼠或⼀级伤残军⼈,且⽣活⼗分困
难家庭的考⽣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亲或母亲烈⼠证明、⽗亲或母亲⼀级伤残军⼈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母双亡证明等有
效材料,于2021年7⽉10⽇前的⼯作⽇内到成都市⼈事考试中⼼(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事考试,按络提⽰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
系统⾥打印),供⾯试原件校验时使⽤。应聘⼈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份证号登录成都⼈事考试⾃⾏打印笔试
《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员限报成都⼤学的⼀个招聘岗位。应聘⼈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员本⼈的
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成都⼤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员
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
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资格,所造成的⼀切损失由应聘⼈员本⼈承担。
应聘⼈员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式必须准确⽆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式变更后,请主
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法与应聘⼈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员本⼈承担。
六、开考⽐例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数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1∶2,达不到上述
⽐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6⽉15⽇通过成都市⼈⼒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站、成都⼈事考试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事考试将于2021年6⽉30⽇前通过络平台退
还笔试考务费到其⽀付账号。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笔试由成都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事考试中⼼统⼀组织。⾯试由成都⼤学组织。
应聘⼈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试成绩以各占50%的⽐例计⼊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试成绩×50%。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事考试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倾向测验×50%+⾼校⼯作⼈员专业及职业
素养测试×50%)。笔试科⽬考试范围见《成都⼤学公开招聘⼯作⼈员考试笔试科⽬考试范围》(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准考证》和《居民⾝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于7⽉13⽇登录成都⼈事考试查询,名次排名及是否进⼊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成
都⼤学()查看。缺考笔试科⽬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
客观题科⽬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学⽣⼠兵(2021年7⽉31⽇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
省服务的⾼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时间为2021年5⽉3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按照省、市
有关⽂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折合后)。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再次参加
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学⽣村(社区)⼲部按《关于⼤学⽣村(社区)⼲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作⼈员享受加分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学⽣⼠兵按《关于退役⼤学⽣⼠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
项⽬服务期满⼤学⽣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学⽣⼠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
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步⿎励⼤学⽣参军⼊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
定加分;3.“三⽀⼀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员按《关于“⼗三五”期间实施⾼校毕业⽣“三⽀⼀扶”计划的通知》
(川⼈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按《关于进⼀步做好⾼校毕业⽣服
务基层项⽬有关⼯作的通知》(成⼈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须提供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
《居民⾝份证》、基层项⽬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学⽣⼠
兵,须提供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份证》、普通⾼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
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兵证》、《优秀⼠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学
⽣⾝份参军⼊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员须在2021年6⽉17⽇⾄6⽉18⽇(⼯作时间:09:00-12:
00;14:00-17:00)内由本⼈交成都⼤学(地址:成都市外东⼗陵成洛路2025号⾏政楼220室),并现场签订《考⽣诚信
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负。
(⼆)⾯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试原件核对校验的⼈员由成都⼤学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岗位⾯试⽐例和笔试成绩从
⾼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原件核对校验⼈员、校验⼯作及领取《⾯试通知书》的相应安排在成都⼤学官⽅站
()公布。若进⼊校验排名最后的考⽣有笔试同分者,⼀并进⼊校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
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持《准考证》、《居民⾝份证》和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
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诚信书》。如系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须提供学
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就业⼯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
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
准。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校⼯作经历的⼈员,系⾼校在编在岗⼈员的,须提供与⼯作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合同
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单;系⾼校编制外⼯作⼈员的,须提供与⼯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存
单;系已离职的原⾼校⼯作⼈员的,须提供与原⼯作⾼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
存单。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基层党⽀部出具的证明。
以上原件材料交验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专项招聘岗位中的“未落实⼯作单位”,以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
认定的主要依据。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试,由此产⽣的空额由
成都⼤学按照笔试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员。同⼀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在两个⼯作⽇内完成。
⾯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的时间、地点、⽅式详见《⾯试通知书》。⾯试结束后,由成都⼤学在3个⼯作⽇内在成都
⼤学官⽅站公告⾯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与⾯试考⽣⼈数之⽐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法调减
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办法》第⼆⼗六款规定办理。
⼋、体检
成都⼤学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数,按照应聘⼈员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体检⼈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
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校⼯作⼈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成绩排序;如⾼校⼯作⼈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成绩再
相同,则由学校进⾏⾯试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进⼊体检⼈员由成都⼤学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和标准参照⼈⼒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
〔2016〕140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体检所产⽣的⼀切费⽤由进⼊体
检⼈员本⼈承担。
进⼊体检⼈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次,只
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复检由成都⼤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复检⼈员的体检结果以
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体检⼈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在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试⼈员中从
⾼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在两个⼯作⽇内完成。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学对其进⾏考核。考核⼯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作⼈员和⾏政执法⼈员
体检、考核⼯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04〕109号)⽂件规定执⾏。因个⼈原因导致成都⼤学⽆法对其进⾏考核或
考核不合格,以及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从已参加⾯试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员中按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
等额递补。
⼗、公⽰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学确定为拟聘⼈员,在成都⼤学官⽅站进⾏公⽰,公⽰期不少于7个⼯作⽇。公⽰内容包括招聘单位
和招聘岗位、拟聘⽤⼈员姓名、性别、出⽣年⽉、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
监督举报电话。对公⽰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员的拟聘资格。拟聘⼈员资格
取消或公⽰后因本⼈原因⾃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经公⽰⽆异议的拟聘⼈员报成都市⼈⼒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员应在成都⼤学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成都⼤学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动放
弃。因上述原因产⽣的空额,不再递补。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作。成都⼤学及其⼯作
⼈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的⼈员⼀经查
实,取消其聘⽤资格,并对相关⼈员按照有关规定进⾏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作⼈员⼯作的顺利进⾏,维护招聘⼯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
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考⽣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事考试上报名
操作技术⽀持电话:12333。
⼗三、本公告由成都⼤学负责解释。
⼗四、特别提⽰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学在成都⼤学官⽅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站查阅相关
信息,导致本⼈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的,责任⾃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式正确、畅通,否
则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考⽣只能选择报考我校公告内的⼀个岗位。同时报考我校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只能选择《准考
证》中的⼀个岗位在6⽉26⽇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
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站或发⾏的出版物、上卡等,均与成都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事考试中⼼
和我校⽆关,特此提醒。敬请⼴⼤报考者提⾼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1年成都⼤学公开招聘60名⼯作⼈员岗位表
成都⼤学公开招聘⼯作⼈员考试笔试科⽬考试范围
本文发布于:2023-01-22 11:19: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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