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州⼩升初跨区⽣、返穗⽣⼊学安排参考!
今天,⽪⽪整理了⼴州各区⼩升初跨区⽣、返穗⽣⼊学办理政策汇总,以下内容参照2021年各区升学⽅案,仅供参考!
越秀区
返区⽣:外区或外地的当年应届⼩学毕业⽣(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可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由区
教育局审核后作出以下安排:
1.参加电脑派位:须⽗、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在我区具有完全房产(房产属性为住宅),产权⾯积达到30平⽅⽶及
以上,实际居住在我区并⼈户⼀致。
2.统筹安排学位: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在本市外区民办⼩学毕业的,或在我区没有房产、在外区或外地⼩学毕业的;
同时出具在我区为⼴州市唯⼀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并⼈户⼀致。
跨组⽣:对于居住地确实与区教育局所划定的升中对⼝组学校距离太远的学⽣,可视具体情况申请办理区内跨组电脑派
位,⼀经跨组资格审定,学⽣在同意跨⼊的组内参加电脑派位。
越秀返区⽣符合⼈户⼀致,且⽗、母其中⼀⽅在越秀区有完全房产,产权⾯积达30㎡以上,实际居住在越秀区的,可参
与电脑派位;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统筹安排学位。
跨组⽣资格审定后,可以在跨⼊的组内参与电脑派位。
荔湾区
返区⽣:返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监护⼈,持学⽣学籍信息表和户籍证件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经审核通过,户籍
在本区需要返回我区升学的⼩学毕业⽣,可通过电脑派位⽅法(学⽣志愿+随机+招⽣计划)报读区属公办初中。
跨组⽣:因毕业⼩学对应中学组别与现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不⼀致,可申请跨⼊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进⾏电脑派位。
荔湾返区⽣在审核通过后,可以与其他荔湾区⼩学应届毕业的户籍⽣⼀样,参与公校电脑随机派位。
荔湾区跨组⽣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提交申请,即可参与组内电脑派位。
海珠区
返区⽣:具有本区户籍但⽆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学毕业⽣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
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跨组⽣:具备派位⽣资格的学⽣如因家庭搬迁等原因,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可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址(⼈户⼀
致)就近安排学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海珠返区⽣经审核通过后,不能参与电脑派位,只能统筹安排学位。
跨组⽣也只能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天河区
返区⽣&跨地段⽣:凡属天河区初中招⽣范围的返区⽣、跨地段⽣,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户⼀致”条件,按地段对
⼝直升⽅式升学;不符合“⼈户⼀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的返区⽣、跨地段⽣和去年⼀样:符合⼈户⼀致,可以按地段对⼝直升⽅式升学;不符合则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天河返区⽣还可以在清华附中、天河外国语、执信天河这三所学校中填报任⼀志愿,参与电脑派位。
⽩云区
返区(穗)⽣:具有⽩云区户籍的返区(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
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母或其他合法监护⼈⽆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
租屋管理中⼼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原则上
不予办理返区升学⼿续。获批准的跨区⽣(返穗⽣)由各教育指导中⼼统筹安排⼊学。
跨地段⽣: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镇街升学的学⽣,由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在各教育指导中⼼规定时间内向户籍
所在教育指导中⼼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际居住有效⽂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
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经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核准,可在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升学。
⽩云返区(穗)⽣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同时也明确了不符合条件的返区(穗)⽣将不予办理返区
升学⼿续。
跨地段⽣经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核准,可在户籍所在地段升学。
黄埔区
返区⽣:在区外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学毕业⽣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外地返穗⽣和跨区⽣),由学⽣
的⽗(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在当年规定时间向区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学
毕业班学⽣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跨地段⽣: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学毕业⽣,或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学就读的⼩学毕业⽣,符
合“⼈户⼀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的,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集中
向区招⽣办申报跨地段。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黄埔返区(穗)⽣符合⼈户⼀致的,可按户籍所在地的⼩学毕业班升学办法进⾏对⼝直升或电脑派位。
跨地段⽣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集中申报,经审核后,按对⼝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番禺区
返区⽣&跨地段⽣:具有番禺区户籍在户籍地学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学毕业的学⽣,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
就读的,由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在5⽉上旬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提出申请,经教育指导中⼼审核,对符合条
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学区⼩学毕业班学⽣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可于当年8⽉下旬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递交补报名申请,符
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统筹安排⼊读学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
番禺返区⽣和跨地段⽣符合条件者,可按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毕业班升学办法进⾏升学。如逾期未报名者,则统筹安排
学区内学位。
花都区
花⼭镇、梯⾯镇:就读民办学校或花⼭、梯⾯两镇外公办⼩学的毕业⽣,申请⼊读该⽚公办初级中学者,于5⽉7⽇-6⽉
30⽇,携带适龄⼉童户⼝本、学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材料到北⽚教育指导中⼼备案,北⽚教育指导中⼼统筹安排公办初
中学位。
狮岭镇:镇外就读的狮岭镇户籍应届毕业⽣,及需办理⼩升初跨区⽣、返穗⽣审核⼿续,到教育指导中⼼提交申请及相
关资料,由教育指导中⼼统筹安排⼊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炭步镇、⾚坭镇:应届跨区⽣、外地返穗⽣向教育指导中⼼申请⼊学,由教育指导中⼼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其余⽚区:
就近⼊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学应届毕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报名⼿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学毕业学籍
就近⼊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学应届毕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报名⼿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学毕业学籍
地的教育指导中⼼按属地初中招⽣细则安排⼊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统筹安排: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学应届毕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报名⼿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学毕业
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按属地初中招⽣细则安排⼊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花都区花⼭镇、梯⾯镇、狮岭镇、炭步镇、⾚坭镇的返区⽣、跨地段⽣,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其余⽚区未公布明细,以花都区招⽣政策为例: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安排⼊读辖区
内公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则统筹安排。
增城区
返区⽣&跨地段⽣: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学毕业的学⽣,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
读的,由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于5⽉7⽇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提出申请,并提交⽗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及其⼦
⼥(学⽣)的户⼝簿、实际居住有效⽂书资料(是指要求⼊学镇街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
合同及发票、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学校登录学
籍管理系统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招⽣领导⼩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学毕业班学⽣升
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符合条件的增城返区⽣和跨地段⽣,可按户籍所在地的⼩学毕业班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从化区
返区⽣:(1)在从化区以外就读的从化户籍⼩学六年级毕业⽣(含在我区民办⼩学就读的),有意返回从化升读初中
⼀年级的,在5⽉7⽇,持学⽣户⼝簿、⽗母房产证和原就读⼩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从化报名,教育⾏政部门按照
招⽣原则安排⼊学。户籍属于我区城区的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镇街的学⽣到所属教育指导中⼼报
名。
跨地段⽣:(2)从我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中⼀年级的城区户籍学⽣,由适龄⼉童⽗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向原就读⼩
学提出书⾯申请,并带户⼝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就读⼩学确认,再由各教育指导中⼼汇总名册后报区教育局按招⽣原则
安排⼊学。⽬前在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学毕业⽣将由教育⾏政部门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中⼀年级。各类返回⽣
⼊学要求6⽉24⽇前完成。
从化返区⽣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按当地招⽣原则安排⼊学:即⼈户⼀致的学⽣依据户籍所在地划定的招⽣地段安
排⼊学,⼈户不⼀致的学⽣统筹安排学位。
⽽跨地段⽣则会被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
南沙区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南沙区外⼩学毕业的学⽣,要求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规定的
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居住有效⽂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证、集
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
南沙返区⽣经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021年⼴州跨区⽣、返穗⽣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01
越秀区
外区或外地2021年应届⼩学毕业⽣(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可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为落实防控要
求,减少⼈群聚集,我区返区⽣报名⼿续将采⽤提前⽹上预约、现场分批办理⽅式进⾏。报名⼿续如下:
⽹上预约⽅式
⽹上预约⽅式
返区⽣报名开放时间为4⽉30⽇,截⽌到5⽉6⽇中午12:00。
现场办理事项
(⼀)全市统⼀办理时间
2021年5⽉7⽇(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办理地点
越秀区少年宫⼤南校区(地址:越秀区⼤南路仙湖街62号)。
资格条件和佐证材料
(⼀)学⽣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提供户⼝簿和⾝份证。
(⼆)在我区具有完全房产(房产属性为住宅)。学⽣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母或其他法定监护⼈要⼈户⼀致;⽗、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须为本房产的产权完全所有者;完全房产的产权⾯积需达到30平⽅⽶及以上。提供房屋所有权
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书佐证材料的原件。
(三)⽆完全房产,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在我区的购房协议、宅基地使⽤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居
住地佐证材料的原件,并出具在我区为⼴州市唯⼀居住地的佐证材料。
(四)佐证材料要求
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2.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本⼈户籍迁⼊我区的最后截⽌⽇期为2021年5⽉7⽇(星期五)前。
3.民办⼩学的毕业⽣还需提供学⽣就读该校五、六年级的学费缴费单据的原件。
4.本市学籍的毕业⽣需提供⼴州市学籍号和全国学籍号;外市学籍的毕业⽣需提供全国学籍号。信息⽤于现场备查。
学位安排办法
(⼀)具有我区完全房产并⼈户⼀致,在外区或外地⼩学毕业的,由我局安排参加电脑派位。
(⼆)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在本市外区公办⼩学毕业的,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学
⽣,视申请⼈的具体情况,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在本市外区民办⼩学毕业的,出具在我区为⼴州市唯⼀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并⼈户⼀致,
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在我区没有房产,在外区或外地⼩学毕业的,出具在我区为⼴州市唯⼀居住地的佐证材料,由我局统筹安排学
位。
补办时间和地点
补办返区升学审批⼿续,只受理5⽉7⽇(星期五)已到审批现场、需补交材料的申请⼈。
补办时间:2021年5⽉11⽇(星期⼆)下午15:00—16:00。
补办地点:越秀区连新路1号
补办地点:越秀区连新路1号
其他注意事项
(⼀)返区⽣⼀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学⽣或家长需把《⼆〇⼆⼀年⼴州市越秀区⼩学毕业班学⽣升初中审批
表》带回毕业学校填写好毕业考试等级成绩及评语,被我区中学录取后,按录取学校要求⾃⾏上交。
(⼆)我局对逾期办理、提供虚假佐证材料、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规定时间补齐的,⼀律取消其返区升学资格。
(三)获批准的返区⽣视为⾃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
02
海珠区
⼀、办事对象
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两类学⽣:
(⼀)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具有本区户籍但⽆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学毕业⽣。
(⼆)拟在海珠区申请初中学位的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具体条件请对照《2021年海珠区义务教育
学校招⽣⼯作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4⽉30⽇向社会公布,可⾃⾏通过⼴州市海珠区⼈民政府门户⽹站海珠区教育局
专栏或关注“海教新声”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仅受理⾮海珠区⼩学毕业⽣申请,海珠区⼩学毕业⽣须通过就读⼩学申
请。
⼆、需提交佐证材料
(⼀)海珠区户籍学⽣
1.户⼝簿地址页、户主页、⽗母和学⽣本⼈页(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母和学⽣本⼈页)。
2.学⽣⼆代⾝份证。
3.学⽣法定监护⼈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学籍材料:“全国中⼩学⽣学籍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州市学籍的学⽣还需提供“⼴州市教育综合
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信息”表。
5.彩⾊⼩⼀⼨近照1张。
(⼆)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
1.法定监护⼈及随迁⼦⼥持有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州市内就读⼩学的学⽣仅需提供“全国中⼩学⽣学籍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州市学籍的学⽣还
需提供“⼴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信息”表;在港澳地区就读⼩学的学⽣提供可佐证⼩学就读经历的其他材
料(如学⽣证等)。
3.申请⼈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申请⼈在⼴州市合法稳定⼯作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5.彩⾊⼩⼀⼨近照1张。
三、办理流程
(⼀)学⽣⽗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取号、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我局发放《受理回执》,申请⼈于6⽉24⽇下午16:00时后按“回执”提⽰⾃⾏上⽹查询学位安
排结果。
四、现场受理⽇期、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返穗⽣(在⼴州市外⼩学就读的)受理⽇期:2021年5⽉7⽇
跨区⽣(在⼴州市内⼩学就读的)受理⽇期:2021年5⽉8⽇
派号时间:当天9:00-10:30、14:00-16:30;
受理时间:当天9:00-11:30、14:00-17:30
受理地址:⼴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楼⼤厅(同福东路486号)
温馨提⽰:学位安排结果与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关。为避免⼈员聚集,家长⽆需提早排队,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号。
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在上午取号时间结束后到达的家长,需等下午取号时间取号后办理,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
03
天河区
返区⽣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在天河区内民办⼩学,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申请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
的⼩学毕业⽣。
⼀、申请办法
返区⽣申请回天河区升读公办初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户⼝簿(或户主页、⽗母和本⼈页)。户⼝本⽆法体现亲⼦关系的,需提供出⽣证等材料。
(⼆)学⽣⽗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在天河区的房产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
复印件。其中,⽆⼴州市房产在我区合法备案租住的,还需提供由⼴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出具的⽗母双⽅《房地产
登记簿查册表》。
(三)⼩学毕业⽣学籍佐证材料。须提供现就读⼩学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
学籍号)。其中,在⼴州市内⼩学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供就读⼩学在“⼴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信息表”(
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州市学籍号)。
⼆、办理程序
(⼀)4⽉29⽇、3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请返区⽣的家长拨打天河区实际居住地对应中学的预约
电话,预约具体办理时段。实际居住地址对应受理材料的中学、各中学受理地点和预约电话见附件。
(⼆)5⽉7⽇(市教育局统⼀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请返区⽣家长1⼈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到
各中学递交材料。学⽣本⼈⽆需到现场递交资料。家长因疫情影响⽆法到现场递交材料的,可委托其他⼈到现场递交材
料。
(三)各申请⼈要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到学校递交材料,全程做好个⼈防护,佩戴⼝罩并提供近14天内符合条件的穗康码
(或“解除隔离”证明材料),听从学校指引,⾃觉接受体温检测、⼊校登记等,并于指定位置办理返区⽣⼿续,未经允
许不得在学校逗留。
许不得在学校逗留。
04
黄埔区
⼀、办理对象
(⼀)外地返穗⽣:指在⼴州市以外⼩学就读,实际居住地在黄埔区,需返回户籍所在区(黄埔区)读初中的⼩学应届
毕业⽣。
(⼆)跨区⽣:指在⼴州市其他区⼩学就读,实际居住地在黄埔区,需返回户籍所在区(黄埔区)读初中的⼩学应届毕
业⽣。
⼆、⽹上报名地址及相关时间节点
(三)已确认的学⽣请于5⽉9⽇—5⽉15⽇期间,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查询学⽣的审核结果。
三、报名所需上传资料
(⼀)户⼝簿。
上传⽗(母)或合法监护⼈与其⼦⼥(被监护⼈)同⼀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簿⾸页、户主页、⽗(母)或合法监护⼈
页和学⽣本⼈页,⼊户时间截⾄当年4⽉30⽇。
(⼆)学⽣⽗母或其它法定监护⼈在黄埔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上传与⽗(母)或合法监护⼈的户籍地址相⼀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
⽆⼴州市房产租住在黄埔区内的,须上传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所租房屋应为⽗母或合法监护⼈的唯⼀
居住地)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童及⽗母三⼈在⼴州市的《个⼈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三)⼩学毕业⽣学籍佐证材料。
上传加盖毕业⼩学公章的“学⽣基本情况表”,此表由毕业⼩学登录“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在⼴州市内就读的⼩学毕业
⽣,还须提供毕业⼩学从“⼴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基本情况表”)。
(四)上传学⽣⾝份证正反⾯、出⽣证明。
(五)上传学⽣电⼦照⽚。
温馨提⽰:报名管理系统暂时不⽀持⼿机上传资料,请家长使⽤电脑上传。
四、办理流程
①实名注册(限5⽉7⽇当天)→②注册成功⽣成新⽣报名号和“报名管理系统”登录密码→③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填报信
息、上传资料及确认(限5⽉7⽇、8⽇两天)→④登录“报名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9⽇-15⽇)→⑤请收到⼿机短
信提醒的学⽣家长于6⽉1⽇-6⽇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初中学校志愿(未收到⼿机短信提醒的学⽣家长等待后期的录
取短信)→⑥学⽣家长根据6⽉下旬的录取短信及初中学校的报到通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续。
五、学位安排办法
(⼀)⼈户⼀致(户籍地址与⽗(母)或合法监护⼈⾃有房产地址⼀致,且已实际⼊住)的⼩学升初中外地返穗⽣、跨
区⽣,原则上参照所在地段⼩学毕业⽣对⼝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不符合“⼈户⼀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六、其他注意事项
(⼀)获批准的外地返穗⽣、跨区⽣视为⾃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
(⼆)获批准的外地返穗⽣、跨区⽣⼀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学⽣或家长需把《2021年⼴州市黄埔区⼩学毕业
⽣升初中登记表》(登录“报名管理系统”打印)带回毕业学校填好毕业考试等级及评语,被我区初中录取后,注册报到
时⾃⾏交到录取中学。
(三)报名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因个⼈原因造成密码被他⼈盗⽤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学⽣⽗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负。
(四)我局对逾期办理,或上传虚假资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05
⽩云区
⼀、跨区(返穗)⽣
跨区⽣是指户籍在⽩云区,在本市其他区(县级市)⼩学就读,要求回⽩云区升初中的⼩学毕业⽣。
返穗⽣是指户籍在⽩云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云区升初中的⼩学毕业⽣。
⼆、报名条件
1.具有⽩云区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
拆迁协议等);若学⽣⽗母或其他合法监护⼈⽆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登记备案或区房管
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续。
三、需出具的材料
1.学⽣本⼈及监护⼈的户⼝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本⼈及监护⼈的⾝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份证回执)。
3.学⽣法定监护⼈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跨区⽣应提供其毕业⼩学登录“⼴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基本情况表”和“全国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
出的“学⽣学籍卡⽚”,加盖学校公章。
返穗⽣应提供其毕业⼩学登录“全国中⼩学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学籍卡⽚”,加盖学校公章。
5.⽩云区⼩学升初中跨区(返穗)升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下载填写)⼀式两份,贴学⽣本⼈⼩⼀⼨红底照⽚。
四、升学⽅式
获批准的跨区⽣(返穗⽣)由各教育指导中⼼统筹安排⼊学。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21年5⽉7-2021年5⽉8⽇上午9:00-12:00;下午4:30--6:00(具体时间需预约,预约程序见第六点)。
办理时间:2021年5⽉7-2021年5⽉8⽇上午9:00-12:00;下午4:30--6:00(具体时间需预约,预约程序见第六点)。
办理地点:⼴州市⽩云区少年宫(⽩云区⾦钟横路⽩兰⼆街18号101房)
六、办理程序
需申请跨区(返穗)升学的适龄少年⽗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其中⼀⼈扫描下图⼆维码进⾏预约,备齐资料、严格按
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审核会场配合测体温,全程佩戴⼝罩在预约时间到⼴州市⽩云区少年宫办理。
因场地有限,少年宫不提供停车位。
划重点
新学期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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