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分会成立及换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大学校友工作平台建设,加强校
友会活动的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学校和校友发展的需要,依据国
家民政部和教育部相关要求和《X大学校友会章程》,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第二条X大学校友分会指在X大学校友总会正式备案的
校友分会,具体包括:绵阳校友会各学院分会、全国各地校友分
会、海外校友分会、行业校友分会及其他校友分会,不包括上述校
友分会发展的次级分会。
第二章校友分会的成立
第一节校友分会的命名原则
第三条分会名称中包含“X大学”等与学校名称相关的
字样应取得X大学的授权。各校友分会的会旗、会标等标识应符合
X大学有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分会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命名:
(一)在绵阳各学院成立的校友分会,以“X大学+绵阳+学
院+校友分会”命名。
(二)在海外各地成立的校友分会,以“X大学+国名或地域
+校友会”命名。
(三)在国内各地成立的校友分会,以“X大学+地名+校友
会”命名。
(四)根据行业成立的校友分会,以“X大学+(地名)+行业
+校友会”命名。
第二节校友分会成立
第六条校友分会正式成立之前,应预先成立筹备委员会
或筹备组负责有关筹备工作:
(一)向校友会办公室提出成立校友分会的书面申请;
(二)提交校友分会组织机构成员候选名单以及筹备方
案;
(三)开展筹备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校友分会筹备方案的内容:
(一)提请批准的筹备委员会或筹备组名单;
(二)校友分会负责人候选名单;
(三)校友分会章程(草案);
(四)成立大会议程;
(五)成立大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校友会办公室在收到校友分会筹备委员会或筹备
组的筹备方案后,报校友总会领导审核,并将审批情况及时反馈校
友分会筹备委员会或筹备组。
第九条校友分会筹备委员会或筹备组的申请获得批准
后,须向校友会办公室提交成立大会的具体材料(举行时间、地
点、议程及参会人员等)。筹备委员会或筹备组负责成立大会各项
筹备工作,校友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
第十条校友分会成立大会议程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介绍筹备过程;
(二)审议并通过校友会章程;
(三)审议并通过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四)新任会长讲话;
(五)校友总会代表致辞。
第十一条校友分会正式成立后,校友分会成立大会的有关材
料以及校友通讯录等应及时提交校友会办公室存档。
图1校友分会成立流程图
第三章校友分会理事会的换届
第十二条校友分会理事会开展换届筹备工作时,应将新
一届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和换届大会议程在换届前30日提交至校友
会办公室。经校友会办公室审核,并报校友总会领导审核同意后,
方可执行。
校友分会理事会换届后,应向校友会办公室报送以下材
料:
(一)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二)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简历;
(三)校友分会新一届理事会成员通讯录;
(四)其它应予报送的材料。
图2校友分会换届流程图
第四章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校友分会应以“服务校友发展、服务母校发
展、服务社会发展”为原则,积极配合和参与母校的招生就业、学科
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校地合作、基金募集
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校友分会正式成立后,其日常工作由校友分
会理事会负责。
第十五条校友分会应建立本会网站、或QQ群、微信群等交
流平台,加强校友间、与校友总会之间的沟通联络,及时向校友会
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积极向学校校友会各媒体投送稿件。
第十六条各校友分会应不定期开展活动,增进校友联
系,整合校友资源,搭建合作平台,为校友的发展提供支持帮助。
校友分会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校友会办公室备
案。
第十七条校友分会应收集、整理本会校友通讯录(印刷
本或电子版),并在每年12月30日前向校友会办公室提交更新后
的校友分会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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