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吉安市物业管理
行业协会的请示
吉安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实现行业
自律,树立物业企业新形象,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会员的正当
权利,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充分发挥好连接政府和企业
的纽带、桥梁作用,更好的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服务,推动
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性地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特此申请成立
吉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望予以批准。现将本协会的概况汇报
如下:
一、协会名称:吉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协会性质:民间自发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的
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和带领本协会会员,
坚持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方针;维护行
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诚信自
律,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诉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
梁纽带作用。
四、协会成立必要性:行业协会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
会分工深化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并且随着我国住房
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城市现代化进程的
加快,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
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在提升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有必要这样一个平台来规范、促
进我市物业行业的逢勃发展。
五、协会组成: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组成。
1、单位会员的要求: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企业集团,
不分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凡拥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
请入会,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热心物业管理事业,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力和知名度的职业经理人、专家、学者,经申请可以加入本
协会。
3、自愿加入:采取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4、协会机构: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会员民主选举
产生。)
六、协会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
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
和依法经营行为。
(二)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或有关部门
反映行业、会员的诉求,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参与研究制订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
业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
好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评估等工作。围绕提
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建立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五)根据政府授权和委托,开展行业调查和统计,掌
握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行业报刊和网站,开展
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帮助会
员单位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创新能力、改善
经营管理。
(八)建立行业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搜集、
整理本行业科技动态和科研成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积极
推广运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
七、协会的费用来员
(一)会费
(二)捐赠和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经市房管局业务主
管单位审查同意,现申请办理成立登记手续,请予审核批准。
协会筹备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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