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厂为了能够更好的运行,需要对员工制定一些合理的规章制
度,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下面是的工厂规章制度范本,分享给大家!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
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
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
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
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
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
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
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
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
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
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
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
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
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
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
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
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
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
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
发现,开除处理。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
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
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
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
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
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
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
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
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
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
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
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
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
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
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
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
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
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
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
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
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
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
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
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
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__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
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
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
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
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
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
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
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
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
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
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
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
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
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
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
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
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
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
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
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
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
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
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
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
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
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
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
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
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
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
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
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
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
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
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
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
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
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
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
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
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
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
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
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
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
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
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
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
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__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
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
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
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
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发布于:2023-01-21 21:25: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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