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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规章制度(试行)
一、工会工作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
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
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
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教学教育和教学教育研究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
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教职工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
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
识分子方针、政策的贯彻。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
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7.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
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协助学校关工委和红十字工作。
10.协助学校抓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会主席职责
1.决策规划。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所在工会组织自身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进行决
策规划;二是参与单位的一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规划。
2.制定规范。建立正确合理且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制定具有全局性的管理方法,包括各种制度。
3.组织协调。注重于工会组织内外关系的协调,使所属工会组织协调有序。
4.监督教育。组织教职工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和对广大教职工群众进行教育引导。
5.选人用人。坚持以工会人才的任用标准,选拔和使用各类工会人才,并学会对人才的正确
使用、培养和科学管理。
6.协助学校红十字、关工委做好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职工婚、丧、病安排及部分福利待遇暂行规定
为使教职工婚、丧、病安排及福利待遇有章可特,特拟此规定。
1.本校正式教职工有权享受福利待遇。
2.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由工会组织学校教职工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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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职工本人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安排守灵追悼会等事宜,其丧葬补助费,除按
上级有关文件办理外,学校一次性补助3000元。
4.教职工配偶(非本校正式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工
会、校行政各送花圈一个。
5.教职工生病,由工会、校行政领导看望慰问。
6.教师节、春节、三八节、老年节,教职工本人生日学校购纪念品进行慰问。
7.学校定期组织全校教职工到医院体检。
四、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为推进学校民主建
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教代会制度。
1.教代会职权:
⑴对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审议通过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⑶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2.教代会代表:
⑴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b.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c.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d.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e.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f.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⑵代表的产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⑶代表总数不少于50名,按各工会小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⑷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⑸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
3.组织制度:
⑴教代会3至5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⑵教代会须有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⑶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
会议。
⑷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⑸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
案的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⑹选举和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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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教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⑻召开教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
4.工作机构:
⑴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
a.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
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b.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准备
工作;
c.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d.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
e.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f.组织教职工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⑵设立教代会主席团,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以及处理会
议期间各项重要事项;
⑶成立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
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
召集。
5.本制度经德江一中学第八届第三次教代会通过。
6.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及制度为准。
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
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如下规定试行。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
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
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
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⑷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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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校长以及教师代表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
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
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⑵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
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告单填报等工作。
⑶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
审核后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校务公开办。
⑷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
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⑸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党员、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
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
⑵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经常性、真实性、时效性。
⑶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
出改进意见,监督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⑷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本校校
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纪检加强监督,群众解决参与的原则。
2.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
权利。
3.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4.注重实效,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5.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能够公开而且可以公开的校务活动,
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公开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
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
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师职称评审,教职工奖惩办法,学校收
费,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社会捐赠、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福利分配方案
等),工程建设和校舍维修项目,计划生育管理,招生事务,各级各类评比、竞赛,教师、学生各
种评优评先工作等关系到学校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校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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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以及通过公告、通知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该向
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校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贯
彻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省、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严格时限。要根据公开项目和内容的具体情况及时按周、月、季度、学期、学年向师生、家
长、社会公布。
3.健全议事规则。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由党、政、工、团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形成统一意
见后进行公布。
4.公开形式。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栏、监督栏、监督电话、意见箱。公开栏内未设立的项目
或临时必须公开的项目,也可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广播,建立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
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公布。
5.讲究实效。对群众反映、反馈的意见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校领导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研究,
有错必纠,有疑必释,合理化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公开。
六、监督和检查
1.学校要建立执行档案,即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
2.校务公开领导组、监督组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
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和与之相关问题的
讨论、监督。
3.自觉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重大事情及时汇报、通气,接受指示、建议,不断改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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