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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1-21 05:19:35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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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1日发(作者:首尔塔)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

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

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

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

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

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

(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

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

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

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

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

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

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

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

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

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

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

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

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

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

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

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

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

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

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

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

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

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

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

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

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

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

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

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

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

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

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

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

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

比例。

第二十二条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

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

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

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

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

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

告。

第二十四条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

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

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

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

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

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

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

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

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

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

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

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

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

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

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

净。

第三十三条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

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

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

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

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

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

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

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

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

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

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

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

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

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

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

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

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益园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2日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

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

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

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

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

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

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

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

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

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

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

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

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

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

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

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

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

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

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

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11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

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

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

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

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

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

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

出车。

④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

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

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

上签字确认。

第13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

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

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

除外。

第16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

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8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

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

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

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

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

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

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

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

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

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

(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

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

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20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

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

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

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

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

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

向公司报告。

第27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

承担。

第28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

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9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

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

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

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30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年月日

申请人车牌号

目的地

□市内

申请部门随行人数□外省市

计划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用车事由

备注

部门主管行政部审批

此联由申请人填写,交行政部留存

附件2:车辆调派单

年月日

用车人车牌号

目的地

□市内

部门随行人数□外省市

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用车事由

起始公里表数返回公里表数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车型:车牌号:负责人:

日期往返

地点

出车

里程表数

收车里程

表数

行驶里

程数

高速

费用

停车费用加油费用使用人签字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月日

车号里程数经办人

保养/请修

项目

预算金额

修理厂

损坏原因

行政部审批请司机出车完成。(签字)

此联行政部填写,用车人交司机留存

行政部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车型车牌号码

日期加油地点剩余油量(L)加油量(L)加油费油卡余额经办人备注

说明:紧急情况下采用现金,需在备注中注明。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加强本公司车辆有效运用,提高驾驶员的工作责任

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归属会理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所有车辆及本公司租用车

产权属员工车辆。

三.用车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专管,责任人需负责车辆的使用安全、日常维护、定期

保养、故障维修申报工作.车辆仅限该车辆的专管人员驾驶,车辆专管员未获车辆分管负责

人或总经理的批准,严禁将车辆交与其他人员驾驶。

2.储运部分管车辆的负责人负责车辆的分配并完成交接手续、负责所有车辆的使用监

管、审核车辆费用等。办公室负责办理保险业务,参与突发性交通事故处理。

3.驾驶员出行前必须到办公室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相关项目,以便月底车辆费用

核算。

4.公司所有车辆严禁在外过夜,节假日(含周末)严禁动用公司车辆,除总经理批准

外。

5.业务专用车辆出差前,车辆专管人员需将出差计划报车辆分管负责人备份,出差车

辆回司后按4项管理。

6.使用车辆人员在出车前需检查车辆的擦刮等安全情况,并与当班车辆分管负责人确

认,以明确事故责任人。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严禁公司车辆私用(包括租用车辆)。

8.车辆外借、交换使用、报废均由车辆分管负责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公车私用引发一切违章事故及经济损失由当事驾驶员负责,公司追究造事者责任并

赔偿公司的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

10.车辆档案管理

10.1车辆档案包括:档案表、已年检的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随车携带)、商业保险单和

交通强制保险单正本原件(副本随车携带)、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辆备用钥匙、销售发票

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10.2车辆档案由办公室保管。文员须做每辆车的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保险、年检、

二保的到期时间,并按时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失效档案保留一年。

10.3驾驶员保管行驶证原件。

11.加油管理

11.1公司车辆均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行车过程中需在非指定地点加油的,需报车

辆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加油;

11.2车辆加油前在办公室领取本公司专用加油票,办公室文员填写“加油凭证”相关

项目;加油后,驾驶员需及时交“加油凭证”购油单位存根联,以便公司统一结款。

11.3“加油凭证”与车牌号一一对应,办公室开出之油票不得用于“他车”加油。

11.4每月底办公室文员对所有车辆的油耗、里程进行分析,核算车辆费用。

四.司机工作守则.

1、公司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安全行车的有关规定,严禁酒后驾驶。

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个人承担。

2、司机要坚守岗位,做好随叫随到,并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

保养、勤擦洗。

3、车辆由指定司机驾驶,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将追究司机责

任,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4、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检查工作,保证顺利出车。出车前日常维护工作例如:

4.1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合乎规定数量,量情添加;

4.2检查转向机,制动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4.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规定;

4.4检查和紧固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4.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状况;

4.6检查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五.费用报销.

1.车辆油料费由本公司指定加油单位凭票加、油统一结算。

2.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

修;清洗、打腊等维修事项(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4.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5.因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

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驾驶员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不予报销。由当事驾驶员自行负责。因公用车损伤

者公司负责费用报销。

六.租用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补贴标准,此项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文件为准!

2.自备车辆员工除定额补贴外,车辆的其他费用由车权人自理(如车辆年检费用、车

辆保险费用及检修费用)。

3.租用车辆遵行并享有除1、2条规定外前面陈述的五大条规定。

七.制度自公布日起执行。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

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

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一

年以下实际驾龄需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方可用车。

第三条公司总务课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

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公司总务课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

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五条驾驶人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一年以下实际驾龄需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方可用

车,车辆使用人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复印件到总务课填写《驾驶员登记表》(附表一)登记备

案。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经审批同意后到总务课领取《车辆出车登记表》(附表三)及车

匙,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七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

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八条每辆车须设置《车辆出车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

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总务课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

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九条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

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条因私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

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

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总务课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

匙和行驶证交至总务课;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

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三条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

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四条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

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总务课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课辅助配合

监控。

第十六条燃油费用管理:

公司车辆燃油由公司指定之人负责加油,驾车人员出车前需留意车辆燃油情况,及时

报告总务课车辆加油,未经报告私自加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第十七条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

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总务课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附表五),经总务课审核后,报

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

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

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总务课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

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

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总务课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

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

比例。

第十八条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保险费总务课审核后,按公司报

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公干,需填写《用车申请单》(附表二),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

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总务课连同《用车申请

单》、《车辆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

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

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总务课报告。

第二十条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

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

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

须即刻与公司联络,总务课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

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

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取消驾驶人员驾车资格;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驾驶人员需提交书面事故

分析报告并检讨事故发生原因;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需向公司检讨事故发

生原因。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

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四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

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

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五条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

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二十六条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

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七条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

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

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

净。

第二十九条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条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一条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二条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

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

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

区域内,并立即通知总务课,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三十四条驾驶人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

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

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第三十五条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

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以下违章行为由驾驶人承担100%交警罚款,如有驾照扣分行为,由驾驶人自

行承担: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

(二)以下违章行为由驾驶人承担50%交警罚款,如有驾照扣分行为,由驾驶人自行

承担。

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

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附表二:

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申请日期申请人员

申请时间返回时间

申请理由

部门经理意见:行政经理意见:

附表三:

车辆出车登记表

车牌号:驾驶员:

出车日期出车时间抵达时间出发公里返回公里出车地点抵达地点签名

管理人:

附表四:

车辆加油统计表

车牌号码经办人

加油型号单价

加油前公里数

中止公里数时油箱剩

余油量

现金加油

日期金额

油卡加油

卡号金额

本月车辆特别事项说明:

本月加油小票粘贴处:

附表五: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一、车辆基本情况二、维修项目及资金预算

车牌号维修项目材料费工时费小计

部门1

车型2

购置日期3

上次维修时间4

上次维修公里5

本次行驶公里6

上次维修项目:7

8

9

10

11

12

13

是否为定期保养14

是否为常规保养15

申请人合计

部门主管意见:总务课意见:总经理意见:

制度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页码3-1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

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

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

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

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

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

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

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

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页码3-2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

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8.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9.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

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

送修。

2.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

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

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

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

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

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页码3-3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

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

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五条费用报销

1.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3.公车私用:1500CC以内,每次行驶30km内,缴交公司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1.6元/km

1600CC以上,每次行驶30km内,缴交公司2.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1.8元/km

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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