遁入虚无——评博尔赫斯的选择
陈众议
究竟是作家选择主题,还是主题选择作家?这似乎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然而,它又明明是
一个令许多人困惑的大问题。博尔赫斯就曾说不是作家选择主题,而是主题选择作家。最近,
我又有幸从大江健三郎先生手中接过他的新作《空翻》的中译文本,发现他也曾明确提出:
“不是作家选择主题,而是主题选择作家”。倒果为因,莫甚于此,能不使人困惑?对大江先
生这样一个与世推移的“介入作家”,我无话可说;但对博尔赫斯,却有的是反证的依据。
就小说而论,博尔赫斯的创作生涯起始于一次“游戏”。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个少不
更事者的任性游戏,他不敢写小说,所以就篡改和歪曲(并非都出于美学目的)他人之作以
谓自娱”。“游戏”的结果便是被冠以《世界性丑事》(又译《恶棍列传》)的系列小说。小说
并没有因为“游戏”而冲淡他的主体意识,而况那是一次任性的选择,也而况其时博尔赫斯早
过而立之年,更而况适值乱世且一般读者并不知道这些丑事(恶棍)的从出。后来,他声名
鹊起,许多事情不说说清楚就有不端之嫌。于是,他不得不开出清单:《心狠手辣的解放者
莫雷尔》来自马克·吐温的《密西西比河》,《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来自赫伯特·阿斯伯里
的《纽约匪帮》,《横蛮无理的典仪师小介之助》来自B.米特福德的《日本古代故事》,《老
谋深算的女海盗秦寡妇》来自菲利普·戈斯的《海盗史》,《双梦记》来自《一千零一夜》,等
等。因此,“世界丑事”乃“故事新说”,而且有些故事如《双梦记》、《秦寡妇》,几乎是原封
不动的译或逐字逐句的复述。诸如此类,居然被许多“后”人们恭称为“创作之创作”,他于
是也便成了“作家们的作家”。
当然,这远不是博尔赫斯的终结,而是他的一次任性的开始。它与作家的其他选择殊途
同归并最终营造出小径分岔、回廊曲折的博尔赫斯迷宫:玄奥的幻想,飘渺的虚无。
且说幻由心生,人是不能拽着自己的小辫离开地面的。但心是一回事,幻又是一回事。
时代风云、人生遭际与作家的嗜好、作家的选择也是如此。二者的联系可能是必然的,也可
能是偶然的。只不过作家的选择犹如历史的选择,无法假设。于是白纸黑字,方圆殊趣,读
者面对的始终是各色各样的文学、各色各样的主题。至于这些文学、这些主题与作家的遭遇、
作家的时代关系何如,则是另一个同样大而艰难的话题。
具体说来,在生活和书本之间,博尔赫斯选择了书本;在现实和幻想之间,他也毫不犹
豫地选择了后者(这样的选择多少应该归咎或者归功于他的家教、他的内向、他的眼疾)。
但是,这并不排除博尔赫斯从现实生活出发去实现形而上学的超越。比如似是而非的童心,
它不仅是博尔赫斯走向形而上学迷宫的一个契机,同时也是他试图禳解和表述的一个主题。
为此,他几乎一直把布宜诺斯艾利斯定格在20世纪之初。
这就不仅仅是好与不好,而且还是个是与不是的问题了。
众所周知,儿童意识不到自己是儿童,或者他们心目中的童年和成人心目中的童年并不
是一个概念。反过来说,成人心目中的童年是被成人化、理想化了的。这是因为成人已经远
离童年且常常拿自己的认知对童年的经历、童年的记忆进行自觉不自觉的歪曲。博尔赫斯对
此心知肚明。他认为记忆很不可信,“比如有关今天早晨,那么我可能得到它的某种意象……
也就是说,关于童年或者青年,我根本无法接近本真”。然而,这丝毫改变不了童心在艺术
创造中的重要性。文艺批评家施克洛夫斯基说过,“艺术知识所以存在,就是为使人恢复对
生活的感觉,就是为使人感受事物,而不仅仅知道事物”。他还由此衍生出关于陌生化或奇
异化的一段经典论述。其实所谓陌生化,指的就是人们对事物的第一感觉。而这种感觉的最
佳来源几乎一定是童心。它能赋予见多不怪者以敏感,从而使他“少见多怪”地发现事物、感
受事物。援引博尔赫斯援引的一句话说,“天下并无新奇之事”,或者“所有新奇都来自忘却”。
这是所罗门名言的两种说法,博尔赫斯从培根那里转借过来表示童心的可贵和易忘。而这种
易忘和可贵(二者相辅相成),恰好给博尔赫斯提供了背反的余地。比如那面神乎其神的镜
子和那个玄之又玄的迷宫,始终被他当作儿时的感觉、儿时的意象写来写去,尽管真实与否
值得怀疑(我更相信它们来自书本,服从于他形而上学的需要)。关于这一点,只消检验一
下他不同时期的诗歌即不难发现。为了逃避现实并纵身遁入虚无主义,他必须借助镜子和迷
宫之类把事物与意象、存在与认识、现实与梦幻的关系颠倒过来。而童年的邈远、童心的模
糊又那么真切地实现了他对世界、对存在、对人生的怀疑:虚无。这是他的狡黠之处,也是
他的立场所在——遗憾的是他始终指向抽象,却很少关注形象,以至于多数作品富有哲学意
味而缺乏文学气息(有人美其名曰消解界线)。而艺术之所以偏爱童心、偏爱感觉,就因为
它们是感性的、形象的,而非理性的、抽象的。无怪乎同代作家要批评博尔赫斯是“没有生
活气息”的思辩家。
立场使然,镜子与物体、迷宫与世界、梦幻与现实、书籍与宇宙等等,在博尔赫斯笔下乃
是何等的确定而又不确定:它们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颠倒过来。于是,镜子不再是镜子,而
是无限繁衍的“交媾”;迷宫也不再是迷宫,而是世界复杂的本质;梦幻也不再是梦幻,而
是现实虚无的显证;书籍也不再是书籍,而是宇宙浩淼的载体——譬如《皇宫寓言》中的
诗,譬如《红楼梦》里的梦。谁也不知道究竟是诗创造了皇宫,还是皇宫创造了诗;也不
知道是红楼孕育了梦,还是梦孕育了红楼(博尔赫斯甚至完全以第一和第五、第六回为出
发点和终极目标,不仅说《红楼梦》是幻想小说,而且认为其“令人绝望”的现实主义描写
的惟一目的便是使神话和梦幻成为可能、变得可信)。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但回头看去,博尔赫斯却是猛走了一段弯路的:从一个讴歌革
命的“表现派诗人”到钟情自然的“惠特曼传人”到崇尚创新的“极端主义分子”到偏爱游戏的
“弗罗里达作家”……他一直在选择,一直在徘徊,直至最终义无反顾地遁入虚无主义并永
远成为那个古老家族的一员(这使他长期与绝大多数拉丁美洲作家格格不入。因为后者被
冠以种种现实主义,正“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但时移世易,博尔赫斯从一个时代、一个世界的许多不屑变成了另一个时代、另一个
世界的诸多不凡。这其中倒有被选择的因素。尽管这种选择归根结底仍取决于他的选择。
多年来,我一直致力于研读两个作家,一个是视现实为最高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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