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卫平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清华法学
页码:16-25页
年卷期:2011年第1期
主题词:讯问;询问;笔录;民事诉讼;证据
摘要:如何看待讯问、询问笔录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的问题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
遭遇的问题。通过考察和分析,从讯问、询问笔录的实质来看,这两类笔录就是一种记载有关
特定的人就某一案件事实所作陈述的文本形式圣诞节手抄报内容。在民事诉讼中上海本末网络公关策略有限公司,实际发挥证明作用的是这些文
本中的陈述舞动人生3,因此,这些陈述要在民事诉讼中起证明作用就应当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范的要
求,以民事诉讼证据的形式——当事人陈述或证人证言,通过质证获得法院的认定六年级下册第一单元作文,而非直接
以文本的的形式——笔录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高考政治答题技巧。笔者在文章中揭示了人们之所以对讯
问、询问笔录的证据效力具有高度敏感性的社会及观念上的原因,并在更深的层次上指出,对
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涉及如何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问题。本文的认识和结论有助于限
制公权力的对私法领域的扩张祝福语八个字,防止公权力的滥用莫泊桑拜师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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