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洛劳社劳资〔2008〕11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年来祖国的变化,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资〔2008〕6号)转发
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描写冬天下雪的古诗。
附件:《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劳
资〔2008〕6号)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劳社劳资〔2008〕6号
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精神,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及其相关权益三年级手抄报大全,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母爱触动了我的心灵,
现发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法学实习报告,请认真贯彻执
行肯定自己。
一、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小兵张嘎观后感300字。
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
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
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三、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
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四、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
业因素的秘书工作,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中考语文试题,均按
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
五、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标准通知
抄报:省政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抄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亲切,省直各部门,省总工会,省
企业联合会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08年5月12日印
校对:黄振宇
主题词:劳动工资高温津贴△通知
抄送:市政府,省劳动保障厅抄一篇优秀日记300字,市直各部门,市总工会七一诗歌朗诵,市企业家联
合会
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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