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摘要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
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过一种平衡的生活,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
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工作报告总结。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
护职责大学生座谈会发言稿,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我的时间,造成学生伤害
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数试题,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
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好诗好句,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
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有关绿色环保的手抄报。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猪年对联,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how to learn english 作文,行
为并无不当的牛津英语教案,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初三。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
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vb毕业论文,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
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五一节图片 五一节图片大全。
第三十五条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白色的谎言,学校可以
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饭桌上的故事,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秋天的声音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
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狮子抢球,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
的合法权益的新学期致辞,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摘要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增
强学生自我预防和保护的能力酸酸甜甜就是我。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发现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从事危险活动的,应当及时收缴或者制止,并予以告诫。中小学校
发现或者获知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
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
制度团队培训游戏,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看戏,不得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
不得进行危险游戏;不得从事斗殴、擅自攀爬等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和其
他不良行为。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效沟通技巧,加强对
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
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的爱是力量,应当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的,应当
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者书面报告。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关于春节的故事。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门前及其两侧五十米范围内设
置集贸市场、流动摊担或者堆放杂物;不得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构)筑物。在学校周
围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商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架
设高压电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学校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七条
受伤害中小学校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在
事故处理过程中超市采购,不得扰乱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折纸笔筒。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九
条、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交通征文600字,造成学生本人或者他人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学生父母或者其
他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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