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象:观测天象;授时:确定时间。
“观象授时”这一术语是清代毕沅在《夏小正考证》中首先提出来的,十分形象地描述了原始民族的天文学只是,也表达了先民在上古时期制历依据天象的事实。在有规律地调配年、月、日的历法产生以前,中国古代漫长的岁月都是观象授时的时代。我国古籍《尚书·尧典》、《夏小正》、《逸周书·时讯解》等书里都有不少观象授时的记述。
现存典籍最早而又比较完整记录观象授时的文字是《尚书·尧典》。
其文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尧用羲氏和氏家族中之贤能者,敬顺天理,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掌握其规律,以审知时候而授民,便于农事。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釐百工,庶绩咸熙。”这一段意思是,帝尧说:你们羲氏和氏子弟,观测天象,得知春夏秋冬一年有366日,又以置闰月的办法调配月与岁,使春夏秋冬四时不差,这就可以信治百官,取得各方面的成功了。可见上古帝王对观象制历何等重视,更看出星历在指导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在社会职事上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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