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从娘胎里的准生证,到死后的骨灰存放证,人生不足百年,仅常用证件就一百多个。把办证所需时间和费用累加,无疑天文数字。
表面上,这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担责。各职能部门就像一个个行政“堡垒”、信息“孤岛”,相互隔绝,壁垒森严,让百姓跑断腿。
2015年5月14日,据公开报道整理,在曝光28起“奇葩证明”事件,其中,证明亲属关系的有11起,所占比例超三成。除了“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我爸是我爸”也陆续被媒体报道。除证明亲属关系外,死亡证明也有6起,占21%。在这28起事件中,涉及15个单位,包括:房产局、土地局、民政局、公安部门、社保部门、计生部门、气象局等。
奇葩证明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开具手续繁多的证明,不仅会让居民在工作生活中造成麻烦,也会让社区进入两难的境地:开证明需要自己负责,不开证明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麻烦。现在法律越来越健全,各个机构为了逃避责任会催促居民到自己所在的社区开各类证明,这才造成了现在奇葩证明纷飞的局面。
根治证明过多过滥过奇问题,当务之急要打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从某种程度上说,打破行政壁垒就首先要破除部门“利益壁垒”,难度可想而知。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向来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顽疾,也是简政放权的重点和难点。这些大大小小的证明,都是权力的象征,每一次办证都彰显了权力的存在,想让部门简政放权无异于割肉。
打破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根治“奇葩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应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民众看明白有多少证必须办、由谁负责办、具体怎么办、办不好谁担责等,根治办证多、办证难问题。
2018年9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清理证明事项工作进展汇报,要求加大力度消除群众办事烦忧。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前期清理证明事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把索要证明的单位作为下一步清理工作重点,从源头上减少证明事项。
群众办事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不得索要证明,对确需在法律法规规定外提交的证明要由索要单位列出清单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
对必须提交的证明事项推广告知承诺制。坚决纠正任意索要证明等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和“痛点”。
明明库内有照片,一些火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依然要求旅客提供照片的做法引起质疑。取消“自己证明自己”的“奇葩证明”,是中央明确要求、群众热切期待的好事。
案例一:
2015年4月8日报道,落户北京的陈先生一家准备出境游,需要明确一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他想到自己亲妈。问题来了:他需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可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了陈的信息。更奇葩的是,陈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块后,就不用再证明了。
案例二:
浙江诸暨一市民为了补办一张火化收据证明他母亲被火化,他在4年间跑了8趟殡仪馆仍未能成功。当地镇政府回应称,已简化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案例三:
江南第一城何先生说:上个星期就看到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通知,便开始筹备起来,可发现不管是登记还是报名,都需要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但几年前因为家里失窃,小孩的出生证丢失了,这可怎么办?还可以登记报名吗?遇上要证明“爸爸是爸爸”的问题,何先生很愁。
案例四:
2015年7月30日,西安长安的张先生和妻子来到了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夫妻两人在被约谈的时候,工作人员询问妻子,丈夫是否患过精神病。
妻子说,丈夫在30年前曾到一家专科医院看过精神科,但在此后的30年里一直也有犯病,是一个正常人。但是,这时候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最后张先生到精神医科中心做了必要的检查后,才拿到了是正常人的证明。最后和妻子顺利离婚。
案例五:
2017年11月20日到25日,是养老保险认证时间。郑州市多个社区发微信通知说,老人能到社区的,尽量让本人到社区签字、按手印,若实在行动不便,需拍一张手拿当天报纸举在胸前的照片传给社区工作人员,以证明“自己还活着”。
案例六:
2020年的一则典型案例与证明“我叫过什么名字”有关。浙江媒体报道,原籍温州苍南的一名学生到湖南某高校上学,虽然户口簿上已清楚标注了“姓名”和“曾用名”,且加盖了派出所公章,却因为学校的表格里有“公安机关审核”一栏,并要求加盖公安机关公章,使得学生家长不得不风尘仆仆往返近2000公里,只为在本具有法律效力的户口簿证明之外,再盖多一个章。更让人不解的是,原本家长此前还去派出所开过一纸证明,可似乎就是因为表格那里留了一栏“公安机关审核”,在校方眼里公安机关跟派出所不是一家,所有相关证明统统无效了。
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认真清理本地有关户籍证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证明的种类,该取消的要取消,该合并的要合并,必不可少的证明要清楚告知。对于能够凭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户籍证件。
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2018年10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四办”目录;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等。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2018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以媒体报道的“奇葩证明”举例,要求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加大力度消除群众办事烦忧。
李克强明确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群众办事时,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事项,不允许向群众索要证明;第二,对确需在法律法规规定外提交的证明,要由索要单位列出“正面清单”,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第三,“正面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再新增证明。
《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确定在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二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近期将以司法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清单动态管理,防止边减边增;四是进一步发挥投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对平台进一步升级改造,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区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400多项、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000多项、无依据的500多项;各部门取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100多项。
截至2019年4月底,“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相关投诉1221件,已督促办结1109件,剩余112件正在办理中。
司法部这次主要清理五类证明:一是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二是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三是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四是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五是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一是接受投诉。
当群众到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办事遇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时候,可以直接进入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栏目,然后进行投诉和举报。为了保证投诉、举报工作能够落地,司法部组织了专门人员,每天接收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也都设置了专门的管理人员。我们把接收到的投诉在线转送到各地方各部门。各地方各部门收到投诉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意见提请人进行反馈。以地方为例,我们要求地方在15天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0天。因为我们转送给地方,地方还要往下转,有可能转到县里、乡镇或者派出所,这需要一个过程。司法部作为牵头单位,会督办这些单位进行答复。对于办理及时、群众满意的予以宣传;对于长期不答复或者答复不认真的,我们要给他亮红灯或者黄灯来进行督办。
二是听取群众对于“减证便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可能不是亲身经历,是他听到的或者了解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认真予以研究,来指导和推动“减证便民”工作。
三是听取群众对“减证便民”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群众觉得哪一项法规或者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涉及的证明事项不合理,就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出来。涉及司法部的,我们就可以依照法定职责来启动这方面的工作。涉及地方或者部门的,我们也可以转送下去,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这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是开通群众批评平台是我们一次有益的尝试,以后重大的法治工作,我们都要尝试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批评。
这实际上就是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更好发挥人民群众参与促进依法治国的主体作用,更好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8年9月,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正式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接受群众对地方和部门设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投诉。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25日,平台接受投诉1000余件,已经办结并向司法部反馈情况的有900余件。
2019年1月29日,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姜海涛在司法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表示,“截止到2018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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