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2008〕19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建设的决定》,开展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与知识创新实验,经市委教工委市教委2007年第24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市教委于2008年3月31日正式成立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并启动翱翔计划,开始在普通高中阶段进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实验。为保证实验顺利、稳妥、有序的进行,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项目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积极组织、协调,保障翱翔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区县教委要积极组织、协调和管理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在本区县的实施工作。要成立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协调市有关部门对本区县基地申报校、学员推荐校进行管理;要协调好学员推荐校积极配合,并为本校每名推荐学员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保证学员能够全程完成各项活动;要适当给予本区县基地申报校师资、硬件等方面的支持,协调基地申报校与有关高校实验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各有关高校科研处要协调本校实验室积极参与翱翔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所接受学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学员培养方案,指派高水平的科研导师,积极指导学员以课题切入等方式进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实现“在科学家身边成长”。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要及时报市教委。
联 系 人:张瑞海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项目工作方案(试行)
一、“翱翔计划”工作目标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是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教育、文化与科技资源,突破现有培养方式,建立让学生“在科学家身边成长”的机制,通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熏陶,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素养,逐步养成探索科学、热爱科学的习惯,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实践能力,由此探索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后备力量的培养机制。
二、“翱翔计划”总体规划
(一)由北京市68所示范高中校分别择优推荐2名优秀高一学生,共计100余位学员,参加首批翱翔计划;拟推荐审批部分示范高中成为翱翔计划基地学校,侧重信息技术、生物、物理、化学等方向,与高校实验室合作,组织落实“翱翔计划”实地研修课程,并负责开设相关选修课程;
(二)挑选40-50个北京高校重点实验室(从事放射性、化学物质、剧毒化合物、病毒等具有危险性研究的实验室除外)参与实施翱翔计划。每个实验室拟接收2-4名学员;
(三)“翱翔计划”纳入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自高一年级第三学段至高二年级末,共分3个阶段实施,共计15学分。原则上,学员每周要在实验室学习3学时,每月安排一次专家报告,参加基地学校组织的相关领域的学习;学员采取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与基地学校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学员在上述学习过程中,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及个人兴趣,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具有一定探索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
(四)“翱翔计划”学员的成就考察,以其参与上述课程的表现和业绩水平作为评估标准。
三、“翱翔计划”实施重点
(一)翱翔计划学员(以下简称学员)的选拔:示范高中校按照选拔标准(详见附件)推荐学员,由项目领导小组认定。学员采取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与基地学校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为保证学术水平,实验室指导教师建议由实验室主任担任,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建议由基地学校指定),学员学习结束后,学员、指导教师要做好评价总结工作。
(二)基地学校的产生:选择部分前期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方面有一定实践经验,并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为坚实基础的学校进入翱翔计划首批基地学校。基地学校主要职责是配合高校实验室实施研修课程,同时依据学科特点和学员需求,设计提供选修课程。
(三)实验室的产生及工作:挑选40-50个北京高校重点实验室参加(从事放射性、化学物质、剧毒化合物、病毒等具有危险性研究的实验室除外)翱翔计划。每个实验室拟接收2-4名学员。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确立指导教师,制定相对完整的研修课程方案,并负责具体培训与指导。
四、各方工作职责
(一)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筹建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翱翔计划工作方案,并报市教委审批;
2.制定翱翔计划管理办法和安全协议;
3.召开示范高中校、基地校负责人与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工作要求;
4.审批实验室培养方案及实验室指导教师人选;
5.确定中学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安排学员具体学习的基地学校;
6.组织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启动大会;
7.组织各方签订安全协议;
8.追踪学员学习情况,并定期进行项目工作评估和总结;
9.安排学员专题讲座;
10.落实项目经费;
11.协调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基地学校职责
1.负责接收10-20名学员,推荐3-4名基地学校指导教师;
2.与相关实验室建立联系,与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共同确定学员进入实验室名单;负责学员与实验室的培养计划的落实,负责联系学员所在中学;
3.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相关领域的专题课程开设及专题讲座;
5.负责全面掌握学员的实验研究过程,协调解决相关实验问题;
6.负责对学员的实验研究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到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7.负责有关培训及成果的记录及相关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三)学员所在学校职责
1.确定学员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上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
2.对指导教师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和学员的学习情况;
4.督促指导教师和学员做好总结工作;
5.协助协调翱翔计划的有关事宜。
(四)高校科技处(或实验室处)职责
1.指导实验室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和培养方案,并上报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
2.指导实验室与学员所在学校、学员、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协议;
3.监督指导实验室及指导教师的培养工作;
4.督促实验室及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5.协助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
(五)实验室职责
1.确定实验室指导教师名单和培养方案;
2.对学员进行安全培训,与学员所在学校、学员、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签订安全协议;
3.督促实验室指导教师按培养方案指导学员学习;
4.督促实验室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
(六)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1.制订学员培养方案;
2.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员的实验安全;
3.指导学员学习,带领学员进行科学研究,完成相对完整的实验过程;
4.做好总结工作。
(七)基地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员按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具体落实与相关实验室的学生派送工作;
2.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3.监督学员学习情况;
4.督促学员做好总结工作,及时反馈;
5.根据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好总结工作。
(八)学员职责
1.与实验室签订安全协议,遵守实验室安全纪律;
2.按培养方案,认真完成规定学时的跟随实验室指导教师学习、听专家讲座等学习任务;
3.积极探索,钻研科学,努力做出具有一定创新性质的成果;
4.做好总结工作。
附件: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标准
1. 热爱祖国、热爱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品行端正,思想健康;
◆热爱科学,有理想,有抱负。
2. 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学习潜力
◆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在数、理、化、天、地、生等门类的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知识某一方面的较高水平;
◆具有较强的外语、计算机等应用能力;
◆不仅当前显示出超常的学习能力,而且具有超越同龄人的发展潜力。
3. 有超常的认知能力
◆能轻松地归纳和形成概念;
◆善于举一反三,能将学到的知识原理主动迁移到新的领域,或用于解决新问题;
◆对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感兴趣;
◆对抽象思维和因果关系感兴趣;
◆思维敏捷、理解力强,对优势学科(方面)反应异常敏捷,学习表现轻松。
4. 有超常的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好奇心
◆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旺盛的求知欲,乐于探求事物的奥秘,寻找问题的答案;
◆好奇、好问、有洞察力,乐于探讨无确定答案的课题和问题;
◆兴趣广且专,一旦对某门学科或某方面发生了兴趣,能达到专心入迷的地步;
◆对感兴趣的事情能长时间地高度集中注意力;
◆对不寻常的事物有强烈的探究愿望。
5. 具有超常的敏感性和创造性
◆有很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善于概括事物或数量之间的关系,并能发现表面上互不相干的事物和数量之间的联系;
◆观察力敏锐,常能发现一般人没有注意的现象或问题;
◆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根据自己的兴趣或优势自觉地、创造性地自学必要的知识或动手搞创作,力求把自己的想法或操作付诸实现;
◆乐于创新,不喜欢循规蹈矩,在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时,能运用新的思想或方法。
6. 有超常的学习内在动力
◆在关注、专注等方面显示出超乎寻常的能力;
◆任务明确、目标坚定、自我引导能力强;
◆当专注于某一个问题时,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而忽视其它问题;
◆爱独立思考、独立判断,有主见,不从众,敢于向权威思想挑战;
◆追求完美,并愿意为此付出努力。
7. 有广泛的交往和良好的交流能力
◆信念十分强烈,为了学会一门学科或完成某项任务,能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持完成;
◆人际交往能力强,对别人的需要较敏感;
◆有影响或控制他人的倾向,能起领导作用;
◆具有与其能力、水平相当者进行交流的强烈愿望。
8. 有较为突出的相关领域学科特长或特殊的才能
◆在某一学科有较为突出的潜力;
◆动手实践能力高于同龄学生;
◆研究意识较强,显现出一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本文发布于:2022-11-15 11:0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3/48662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