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地质灾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11-15 10:34:30 阅读: 评论:0

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68号)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

(二)有经费: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编制年度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等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有预报:有预警预报后将情况用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乡镇(区)国土资源部门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各创建点工作按期完成。习酒镇、回龙镇、民化乡示范点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其余乡镇(区)示范点在2009年10月3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发挥“十有”作用。将“十有”标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体制建设模板,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长效机制,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的作用,确保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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