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 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概括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坚持不渝地信守这一宗旨,把它作为全军团结战斗的政治思想基础和行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它在军队中的政治工作,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保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最初由农民武装和起义的旧军队组成的。农民曾是这支军队的主要成分。为了坚持人民军队的宗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以无产阶级思想和党的正确路线对部队进行教育,同军阀主义残余以及农民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意识,进行了反复的思想斗争,不断克服单纯军事观点、雇佣观点、流寇思想、个人主义、极端民主化、绝对平均主义等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一切违背人民军队宗旨的错误倾向。从而使中国人民解放军完全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同一切剥削阶级的军队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也同历代农民起义军区别开来,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拥护和支持。在艰苦卓绝的战斗历程中,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同全国人民一道,夺取了中国革命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在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伟大事业中作出卓越贡献,成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坚强柱石。
中国人民解放军宗旨,是这支军队诞生时便确立下来的。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时即宣告中外,要为中国工农大众而战。同年9月,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首次打出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帜。
1929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司令部、政治部颁发布告,宣告红军以帮助工人、农民及一切被压迫阶级得到解放为宗旨。
1931年7月,朱德在中国共产党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战斗》报著文指出,红军是工农的军队,是一切劳苦群众的军队,其历史任务是建立和巩固工农自己的苏维埃政权,使无产阶级及一切劳苦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完全得到解放。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唯一宗旨,就是“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9页)。
在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多次申明和强调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所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历史使命集中体现了建军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阶级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军队从属于一定的阶级,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人民解放军是由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就是这支军队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然也是这支军队的宗旨。中国革命和建设各个历史阶段所面临的任务都是艰巨复杂的,人民解放军要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必须紧紧地和全国人民站在一起,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人民解放军的成员来自于人民,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联,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奋斗目标,也决定了这支军队能够彻底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原则,由此规定了军队的全部职能、全部工作和建军的其他原则。在这个宗旨下面,人民解放军具有压倒一切敌人和战胜任何艰难困苦的一往无前的精神,它要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有一个很好的内部和外部团结,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勤工作、装备工作之间,军民之间、军政之间、本军友军之间,都是团结一致的;有一个正确的争取敌军官兵和处理俘虏的政策,对于敌方投降、反正或放下武器后愿意反对共同敌人的,一概表示欢迎,并给予适当的教育,对于一切俘虏不许杀害、虐待和侮辱;形成了人民战争所必需的战略战术;形成了为人民战争所必需的一系列的政治工作,其任务是团结全军,团结友军,团结人民,瓦解敌军和保证战斗胜利;利用战斗和训练间隙,从事生产任务,借以克服经济困难,改善军队生活和减轻人民负担。人民解放军在长期的战斗历程中,坚定不渝地信守和履行建军宗旨,使其成为全军团结战斗的政治思想基础和行动准则。尽管其成员不断更新变化,但始终保持了人民军队的性质,显示了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全力支持,使之从小变大,由弱变强,同人民群众一起,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作出了卓越贡献。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军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保证。人民解放军诞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当时的主要成分是由农民和起义的旧军队人员组成的,在以后的长时期里,农民仍然是这支军队的主要成分。建军初期,军阀主义残余、农民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意识在部队中有较多表现,单纯军事观点、雇佣观念、流寇思想、个人主义、极端民主化、绝对平均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曾普遍存在,对正确执行党的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妨碍极大。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加强人民军队中的政治工作,特别重视对官兵进行无产阶级思想和党的正确路线的教育,坚持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确立了人民军队建设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这个决议不但在红4军实行了,后来各部分红军都先后不等地照此做了,这样就使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中国红军,不仅同一切剥削阶级军队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也同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军区别开来,完全成为新型的人民军队。在其后的革命战争中,大力加强政治工作,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念,阶级解放与民族解放一致性的思想,将革命进行到底、夺取全国政权的思想教育官兵,使其不断提高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利益及全民族的利益而战的政治自觉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继续对广大官兵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观念教育,加强全员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高度责任感,明确人民军队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同时又是工作队和生产队。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军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继续对全体官兵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和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勤俭建军,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事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和拥政爱民活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践。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军队的历史使命。新形势下,人民解放军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强军目标,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正规化而奋斗。
《毛泽东选集》:《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学习与时局》、《为人民服务》,人民出版社,北京,1964。
《朱德选集》:《论解放区战场》,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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