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者

更新时间:2022-11-14 14:47:35 阅读: 评论:0

工作分类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作准则

一、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提高优质服务工作。

三、加强避孕药具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坚持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入户力度,及时清理清查统计台帐、杜绝漏报、瞒报、错报计划生育统计信息。

五、通过多种形式在育龄妇女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六、坚持以人为本,正面宣传教育为主,运用协会组织动员社区各界力量参与协会活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协会会议,普及协会知识。同时积极为下岗女工提供再就业信息,开辟就业门路。

七、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多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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