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年金廉洁年金制度是即将提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383”改革方案中提出的。是廉洁勤政的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
“383”改革方案总报告中指出,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在中国内地,廉洁年金制度,其实一直在“试行”。2002年,湖南省浏阳市试点廉政保证金制度;同年年底,北京市门头沟地税局试行《勤政廉政保证金暂行办法》;2004年,浙江省出台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浙江省进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试点,按照正常升迁,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廉政保证金”制度和廉洁年金制度是同一回事。
廉洁年金制是一种预防腐败的措施,是为了让公务人员“不敢腐”。但是,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能有多大用,却值得大众的思考。“廉洁年金”的威力难道比现有的党纪、政纪和国法还大。再者,廉洁自律本就该是公务员的本分,如果因为廉洁能够再额外拿到一份奖励,那么每一个老百姓是否也该有好公民年金。
另外,更不能忽视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背后存在的问题。比如,廉洁年金从哪里来,是否是与民争利,进一步瓜分改革成果,廉洁年金的数额如何定,定少了起不到预期作用,定多了又会增加财政负担;此外还有何时发放的问题,远水解不了近渴,退休后再发年金意义已经不大。
新加坡已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笔廉洁金,但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被发现腐败行为,这笔钱将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
本文发布于:2022-11-14 12:50: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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