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犹犯罪。
《敦煌变文集·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凡夫造罪若须弥,从来不觉总不知。”
《太平广记》卷一百,唐·牛肃《纪闻》:“僕之妻侄屈突仲任 造罪无数,今召入对事,其人年命亦未尽,欲放之去。”
明·屠隆《綵毫记·游翫月宫》:“文士好弄笔端,妄言造罪。”
2.犹受罪。
沙汀《淘金记》二:“说起来两块三块的,看买得到一碗米么!不是庄稼做垮杆了,那个来吃这碗造罪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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