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家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2022-11-12 15:24:28 阅读: 评论:0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中粮集团总会计师骆家駹1986年8月起,在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处工作。

1990年12月起,先后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会计师、总裁,北京凯姆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9月起,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

2003年9月,兼任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年6月至2021年1月,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8年09月,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社会活动

社会职务

中国会计学会机械分会会长骆家駹中国会计学会机械分会会长。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

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8月18日,骆家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骆家駹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2021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家駹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发放大额奖金、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发、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骆家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家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1月20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被逮捕。

2021年2月,骆家駹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审开庭

2021年4月1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骆家駹贪污、受贿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骆家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骆家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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