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评传(精)/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
作者:谢俊美 编辑、剪辑:匡亚明
翁同和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有凡晚清重大朝政活动,诸如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戊戌变法等无不参与。生平篇集中介绍了他在担任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和工部、刑部、户部尚书以及都察院左都御史、国子监祭酒等职务期间的重大施政活动;思想篇则对其政治军事、经济、法律、教育、人才、荒政、变法等思想进行归纳、阐述和评价,旨在揭示和反映他在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过程中,是如何追踪时代、与时俱进的;学术操守篇扼要介绍了他在文化艺术方面,尤其是诗、书、画三方面的造诣,以及他洁身自好、拒受贿路、扶正抑邪、乐善好施、清正廉介的可贵品格。
谢俊美,江苏盐城人,1942年10月生。1967年天津南天大学历史系毕业。1978年考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师从著名历史学家陈旭麓教授,攻读中国近现代史。现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张謇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教研室主任。主要著作有《翁同和传》、《翁同书信》、《政治制度与近代中国》、《中国近代政治家》等多部,辑有《翁同和集》、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
后记
在《翁同龢评传》一书付梓之际,我的内心既搬动,又愧疚。激动的是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茅家琦、蒋广学两教授以及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莫永明研究员等诸多师友的热情鼓励、支持和帮助。为了保证评传的质量,家琦、广学两先生亲自来沪指导,广学先生还光临寒舍,与我具体商讨书稿的有关处理意见。永明先生早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工作期间,就与我相识,是我的老朋友,到南京工作后,对我的研究始终给予莫大的关心。这次由他负责编辑本书,犹为荣幸。他是一位编辑经验丰富的老专家,为了能让本书早日付梓,他夜以继日,仔细审读,不殚烦劳,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他们的认真执着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体现了中国学者固有的高尚道德风范,令人敬佩。在此,谨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我虽然研究翁同龢有年,发表过一些研究论文,并于1994年由中华书局出版过《翁同龢传》一书,但由于自己理论水平不高,加上传主本身的思想比较零散,缺乏系统的思想文字资料可供参考等因素,自己虽作了努力,但仍与师友和同行们所期望的要求相差甚远,深感愧疚。像翁同龢这样一位在晚清政坛上的要员,参与决策的重大事件甚多,其思想极为丰富,远不止本书所评论的内容,还有待更多的学者去研究。书中讹误不免,竭诚欢迎读者指正。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著名历史学家戴逸教授曾给予了很多的关心,中华书局侯明女士、常熟高专杨增祺副教授、沈潜先生、南京理工大学叶美霞女士和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海学刊杂志社季鹏先生等也给予了很多帮助,研究生李巨澜、蔡高峰为我编写书后索引,在此一并致意。我的妻子王昭芬、儿子谢建骁、儿媳金莉为我打印、翻译文稿,助我研究,这也是不能忘记的。
谢俊美
1998年4月于上海静安寺亭邨寓所
《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序
导论
生 平 篇
第一章耕读世家
一 远祖溯往
二 乐志堂·家世
第二章 科举仕途
一 以经营天下为志
二 少壮才名第一流
三 状元及第
第三章 两朝帝师
第四章 仕途风顺
第五章 筦钥户政
第六章 两参军机
第七章 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任上
第八章 支持光绪剧变维新变法
第九章 晚年岁月
思想篇
第一章 力主抗敌雪耻、重振国威的反侵略思想
第二章“练兵为立国自强之本”的军事思想
第三章“法不阿贵、贵贱同法”的法制思想
第四章 为国求贤的人才思想
第五章 德、智并重的教育思想
第六章 节用务实的经济思想
第七章“尽人事而减免灾害”的荒政思想
第八章“从内政根本变起”的维新变法思想
学术操守篇
第一章 在文化艺术方面的成就
第二章 清正廉介的一生
附录
索引
后记
……
文摘
翁同龢在入值毓庆宫书房期间,对光绪帝的道德品质教育也十分重视。还在启蒙第一日,他就向光绪帝写了“帝德如天”四个方块字,并作了解释。此后,他结合光绪成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多次指出“于学以正心诚意为本,勿视为迂谈”,要他“去伪”、“去虚”、“去妄”、“存真”、“存实”、“存正”,对封建政治道德身体力行。一次在丰泽园举行“猎耕”典礼,光绪帝极不严肃,行为举止近似嬉戏,翁同龢事后及时劝诫,指出“一切典礼当从心上出,否则即虚即伪,而骄惰且生矣”。光绪脾气不好,一次动手打了随侍太监。为此翁同龢对他进行严肃劝谏,指出此大为不可。光绪帝听后颇能接受。在政治上,翁同龢一直希望光绪帝能成为有清一代的一位贤明君主。他曾送给光绪帝一首诗,中有两句:“敬从光绪当阳日,追溯康熙郅治时。”①希望光绪能像康熙一样,文武兼治,雄才大略,力挽王朝的颓势,洗刷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的民族耻辱,使国家重新振作起来。
为了培养光绪帝,翁同龢可谓呕心沥血,付出了巨大的辛劳。对他的教育思想,我们将在后面列章专论。对他在毓庆宫书房教育的功过如何评价?当然不能以西太后在将他革职、开缺的谕旨中所讲的那样,说他“授读以来,辅导无方”,“从未将经史大义,剀切敷陈,但以怡情书画古玩等物,不时陈说”。这是不公正的。事实上,翁同龢在毓庆宫的授读是成功的,这只要将它同弘德殿书房同治帝的教育情况加以比较,就不难得出结论。同治帝直到亲政前,在西太后检查他的学业时,诗无成诵,语不成句,西太后急得几乎哭泣。而光绪在翁同龢及其他师傅的精心教导下,进步很快,除了口吃这一先天不足之外,无论在哪一方面都远远超过当年的同治帝。光绪性情宽厚,沉毅静穆,知识广博,且不好声色。这一点连西太后当初也不得不承认说:“皇上实在是好学”,“功课好,……下书房仍读书并漱芳斋亦不愿去”。甚至在生病之日,也坚持读书“不辍,其勤学如此实非常人所及”①。他聪明懂事,有奋发向上之志,
遇事“自欲振励,勿用人扶”,很想有所作为。对于一些重大问题有个人的见解,明显地流露出与西太后不同的看法。有一次,光绪帝与西太后观看昆明湖水师演习。归后,他写了《再咏
昆明池习水战》一诗,中有:
有道惟闻守四夷,筹边端合驻雄师;
昆明池水无多地,安用区区习战为?!
明显地流露出对西太后设立昆明湖水师的不满。西太后宠幸佞人,他在《指佞草》一诗中写道:
盛世臣无佞,明时草有神;
不知虞陛上,却欲指何人?!
流露了自己亲贤臣、远佞人的看法。他甚至对百姓的苦难表示同情,在一首题为《赏菊》的诗中与道:
金英烂漫绕朱栏,佳色清香秀可餐;
不看菊花看稼穑,我知民事甚艰难。①
他深居九重,平日足不出宫,之所以对民间疾苦有所了解,显然同翁同龢平日的教育分不开。从某种意义上说,光绪的政治思想倾向就是翁同龢政治思想倾向的反映。光绪帝之所以有所作为,甲午年力主抵抗日本侵略、戊戌年间鼓起立志维新变法的思想风帆,发动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运动,都是同翁同龢突出经世思想的教育分不开,是翁同龢点燃了光绪帝的改革思想之火。然而翁同龢这种成功教育同西太后所期望的目的正好背道而驰,西太后希望翁同龢将光绪帝培养成绝对顺从她的儿皇帝、政治傀儡,而不是一个有头脑、有独立见解、有政治抱负的君主。因此,翁同龢这样做的结果是不难料到的。西太后的专横不仅给日后光绪帝的“亲政”带来种种厄运,而且也给翁同龢的仕途蒙上了一层阴影。
1882年10月(光绪八年九月),军机大臣、户部左侍郎兼署尚书王文韶和另一名军机大臣、工部尚书景廉因受云南军费报销舞弊案牵连,为言官所劾,不安于位,先后自动退出军机处。12月,经奕沂提名推荐,翁同龢与潘祖荫被命为军机大臣,进入军机处。
翁同龢担任军机大臣后,奉旨查办的第一件事是云南军费报销舞弊案。
咸、同之际,农民起义频繁,清政府不得不调兵遣将进行镇压,因此,军费报销的事也就比较多。1864年(同治三年)太平天国起义失败,清政府接受大学士倭仁的建议,有凡此前曾,
国藩、李鸿章等湘、淮军军费开支不必报部,作为自行了结。事实上,由于太平天国起义历经两朝?连绵10多年,经管湘、淮军大营钱粮的人员不知换了多少,许多账目毁弃于征战之中,
所以,根本无法立帐报部。但是,为了防止官吏贪冒银饷,清政府又规定此后所有军费必须立帐造册,到部报销。由于经办钱粮的官员从中贪污中饱,以致账目无法合拢。在这种情况下,
一般只要花上一笔银两,通过贿赂户部经办报销的官员,便能了结。1879年(光绪五年)清政府扑灭了云南境内的少数民族起义。次年,云南巡抚杜瑞联就军费报销一事,派出督粮道、善后局总办、云南军务后路粮台崔尊彝和永昌知府潘英章携带巨款前往京师打通关节。崔氏、潘氏先找到同乡、他们的“世交”、军机章京、太常寺卿周瑞清。周氏又向署理户部尚书王文韶、工部尚书景廉打招呼。王氏、景氏两人中,王氏最为关键,因他户部大权在握,只要他这一关打通,报销中违例款项就可以瞒过去。经与户部、工部有关司员讨价还价,最后以银8万多两成交。然而就在这时,工部左侍郎阎敬铭奉旨擢任户部尚书。
阎敬铭深知户部积弊,到任后本着节用务实、剔除中饱的原则,对部务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番整顿,云南军费报销舞弊一事很快被暴露。1882年(光绪八年)7月,御史陈启泰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上折纠参周瑞清受贿,又词连王氏、景氏两人,并说明存银处所。西太后见奏,大为震怒,随即指派麟书、潘祖荫查明复奏。麟氏、潘氏传讯周瑞清,以及天顺祥、乾盛亨两家钱
庄掌柜,前后共查出5万多两,还有3万多两不知存放何处,显然是与王氏、景氏有关。就在调查工作深入之际,御史洪良品又上一折,直接弹劾王氏、景氏两人,认为他们久历军务,历任封圻,甘心受贿,有失重臣名节,要求朝廷“立予罢斥”。因事涉两名军机大臣,作为主持军机处事务的恭亲王奕欣不能不加回避。经奕沂奏请,西太后简派悖亲王奕谅和翁同龢出面饬
传洪良品,务必查个水落石出。
翁同龢与悖亲王奕谅在宗人府询问洪良品,要求洪氏“一一指实”,以便入奏。洪氏以贿赂之事,踪迹诡密,无从得其底蕴,所说乃是属于传闻之类的内容,并无真凭实据,不能提供人证。但又提出贿托之事当问之崔尊彝;关说之实据,当问之周瑞清。只要严讯崔、潘两氏,此案不难水落石出。①翁同龢、奕谅如实复奏。于是,上谕催令崔氏、潘氏与周瑞清、户部承办司员并书吏及号商当面对质,并要翁同龢等务必一查到底。并加派刑部尚书张之万、刑部侍郎薛允升、户部尚书阎敬铭一起参加审理。
同年12月,经过调集有关钱庄的帐簿,清查崔、潘等人的收支,结果发现他们来京总共用去银8.7万多两,经过核实,有着落的为5.3万多两,下余的3.4万多两仍存在天顺祥钱庄。在有着落的5,3万多两中,不少是列为“赠敬”、“别敬”、“炭敬”、“节敬”之类的账目,涉及到很多部院的大小官员。参加审理的悖亲王奕誴主张对此进行严追,并认定存放在天顺
祥钱庄的3.4万两银子就是贿赂王氏、景氏两人的。这使翁同龢大感为难,因为外官馈赠向有此例,不能算作收受贿赂。若按惇亲王的意思去做,那将牵连无穷。至于存在天顺祥钱庄的3.4万两银子,翁同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说明它就是给王氏、景氏两人的,认为案子查到这里,可以结案。其他参与审理此案的大臣同意他的看法,但惇亲王认为翁同龢的态度是有意在为王氏、景氏弥缝开脱,很不以为然。奕谅的这个看法还影响到西太后。西太后对翁的这一态度也产生了怀疑,并一再忠告他:国家多故,天子幼冲,现在居然有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骫骨植私,你们办理案子的千万不要放纵这些人。西太后的这一番话,无形中给翁同龢精神上增添了巨大的压力。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指令承审的刑部、工部司员反复查证,核对银数。根据潘英章的交代(此时崔尊彝已在押解途中畏罪自杀),8万多两银子中,未过付的3.4万两系准备津贴户部承办司员及经手书吏的,并无分送王氏、景氏巨款之事。而户部云南司主稿孙家穆也执定“本部堂官委实无分用此银之事”。而审核天顺祥、乾盛亨两庄号帐册,也并无崔氏、潘氏等馈送王氏、景氏巨款之事。①查证的结果,证实案子确实并未牵涉王氏、景氏两人。翁同龢认为事情至此可以结案,参加审理的麟书、阎敬铭、张之万、薛允升等也完全赞同翁同龢的意见。经过协议,在翁同龢家中召开了奉派查办五大臣会议,共同推派薛允升负责起草复奏折,按律例规定对案中人员拟定罪名。会上,翁同龢提议:为了应付惇亲王,防止悖亲王认为罪名判得太轻,会议决定将罪名分为两种:一种是按律拟定,不必法外原情;一种是根据情节,酌量加重。拟好罪名后,请惇亲王再去决定。
本文发布于:2022-11-09 23:51: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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