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梅,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的女子

更新时间:2022-11-09 15:49:44 阅读: 评论:0

法院审判

朝阳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分别自2008年和2012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发布虚假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作为两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秀宇为4家公司有偿删帖,及有偿策划炒作“僧人后海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奥运”网络热点事件。卢梅直接参与实施了尔玛互动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

朝阳法院认为,上述四被告(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杨秀宇、卢梅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审判结果

2014年11月18日上午,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其两公司因非法经营罪被判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卢梅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罚金3万。两人表示不上诉。

本文发布于:2022-11-09 15:49: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3/45988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卢梅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