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孝敬父母。
《书·康诰》:“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晋书·段灼传》:“吴起贪官,母死不归,杀妻求将,不孝之甚。”
《花月痕》第五一回:“此地有祠有像,小子再图安逸,不想朝夕侍奉,这不孝之罪,真是擢髮难数了。”
王西彦《老太婆伯伯》:“老弟,孔圣人的《四书》上不是有得讲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2.父母死,子于丧中自称不肖子。清初士大夫改称不孝。亦用作往来书信中的自称。参阅清·王应奎《柳南续笔·不肖子》。
清·陈梦雷《绝交书》:“不孝学识庸陋,穉年得谬通籍,性復刚褊寡合,不能与俗俯仰。”
清·陈梦雷《绝交书》:“不孝出与年兄共议,促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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