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是由于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伴生次生的灾害而引起的。保证各类建筑物具有相应的抗震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的关键之一。首先要在对地区和建设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搞好国土开发规划和重要工程的建设,使城镇和工程建设避开易造成地震灾害的不利地段,选择安全有利的场地,并明确规定重大项目等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其次要使新建工程和建筑物依据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和设防,尤其是重大工程和核电站、水库堤坝、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生命线工程更应如此。同时,还要做好震害预测工作,对没有达到抗震要求,而又要长期使用的建筑物,应采取加固措施。城镇生命线网络可以维护城市的正常功能,也可以让一座城市遭受灭顶之灾,绝不能马虎。
1994年国务院提出了我国未来10年的防震减灾目标: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的大中城市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地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抗震设防和加固是抗御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尽量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达到减轻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本文发布于:2022-11-08 09:01: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3/45167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