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雄安新区成立,规划范围为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等3个小县及周边部分区域,对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边区域实行托管;
同年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安局成立,负责全区公安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并实施对策措施;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恐怖活动防范侦察工作。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处置重特大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四、依法组织、领导、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规划、组织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和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以及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手段建设。
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九、领导和指挥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公安机关。
十、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雄安新区公安局组建初期设置八个正处级内设机构:
情报信息与警务指挥部
政治工作与警务监督部
科技信息化与警务保障部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治安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刑事侦查支队
法制与监所管理支队
交通管理与巡特警支队
安增奇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安局首任局长
历任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支队长、常委、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8年6月1日起任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局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2019年6月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
2020年1月不再担任雄安新区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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