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中医药学是一门实践性、经验性极强的学科,传统师承教育一般以师授为主,师者言传身教,传道、授业、解惑,学者侍诊左右,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通过名师的点拨达到心领神会、掌握精髓的效果。中医师承是传统医学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方式。
国家为促进中医师承工作的推动,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提供方向指导和法律依据。
中医师承,是指中医药传统知识包括药材鉴别、加工炮制、中药调剂、中药制剂、质量鉴别、中医药文献研究等,通过师徒之间默契配合,口传心授,将师傅的经验原汁原味地继承下来,并加以弘扬的一种培训教育方式。
中医师承中医药两千年的发展,历久弥新,至今仍旧巍然屹立于世界医学之林。其间名师名医灿若星辰,学术流派为数众多,学术思想广为流传,而造就名医、树立学派、丰富学术思想的本源来自于中医的师承。
汉代前已有师承授受的记载,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有扁鹊学医于长桑君,而弟子又有子阳、子豹等人;太仓公淳于意学医于公乘阳庆与公孙光,其弟子有宋邑、高明、王禹、冯信等。
汉代以后,师徒相传更加普遍,为中医的千年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根基。
张仲景,师从于同乡张伯祖,后写成《伤寒杂病论》,传于弟子卫泛、王叔和。
华佗,传于弟子吴普、樊阿、李当之,皆成当世名医。
汉末著名方士左慈,其思想和经验也通过师承代代相传,至晋代时,由葛洪进一步传承和发扬。
到了金元时期,藉由师承之法,中医发展出多个流派,中医理论和技法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发展。被后世称为“金元四大家”的刘完素、张从正、李东垣、朱震亨,无不以师承之法,承前启后,开宗立派。
清代著名温病学家叶天士,青年学医过程中多次拜师,亦终成中医之大家。
现代也有许多中医以师承方式成为名家,如北京名医关幼波学自家传,其父关月波即其师;南京名医叶橘泉,17岁拜在张克明先生门下学医;沈阳著名针灸学家彭静山,曾先后拜过4位师傅等。王琦教授在《师承论》一文中,将古代中医师承分为业师授受、家学相传、私淑遥承等,认为师承之教以“诵、解、别、明、彰”为法,受业师或家传之学熏陶,以多诊识脉、恒于临证为基础,通过揣摩、领悟而积累医学知识。
从古至今,师承教育模式都一直伴随着中医的发展,对中医学术发展、医术继承创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师承贯穿中医发展的历史,近代以来,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整个中华文明体系,遭受西方科学思潮与科技文明的强力冲击,师承作为民间中医的主要传承方式,同样遭受冲击。
同时,随着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一系列深刻变革,大力发展学校教育逐渐成为时代主流,包括中医师承在内,各行各业师徒授受的传承方式,都呈现边缘化的趋势。
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医的元气得以逐渐恢复。中医大夫得到重视,各地有声望的一批中医大夫,被优先吸纳到公立医院供职;大量私人开业、失业的 中医,在安排专门进修后,亦陆续吸纳到联合诊所与公立卫生机构;另外,还有许多中医,以半农半医的形式,在基层乡村继续行医。
同时,在政府的主导下,参照现代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中医人才的培养也逐渐转向以“从学校到医院”为主流。师承的传承方式较少得到专门的政策保护和扶持,但自发的师徒传承在民间仍然长期广泛存在。
民间中医自发的师承,在现代社会环境下,由于缺乏相应的扶持和管理,其发展状况渐渐趋于封闭、停滞,局限性渐渐突出:难以博采众长、全面发展,也缺乏规范化的标准和制度,规模小、力量薄弱、创新乏力。许多传统医学师承人员难以适应社会与市场的发展需要。
至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时,由于民间传统医学师承的停滞和衰微,民间师承人员整体上已经难以符合国家对于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要求,基本被排除在合法医师队伍之外,成为“非法行医”。
2006年,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52号令,规定了传统医学师承人员通过跟师学习考取医师资格的办法,但其考核标准很大程度上沿用医学院校毕业生的考核标准,且手续繁杂,民间师承人员能够通过考核、成为合法医师者,仍然微乎其微。
长期以来,中医界对于师承这一传承方式的凋零普遍感到担忧。新中国政府对于师承的保护与扶持,源于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抢救、继承的迫切需要。
1956年,卫生部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医带徒弟工作的指示》。1958年,卫生部发出《关于继承老中医学术经验的紧急通知》。
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连续对多批次的名老中医,做好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府相关部门继续鼓励和推进立足于中医药院校和医院,开展更广泛的师承教育。经过约20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更多的进展和经验:1、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得到了更好的继承,更多具备影响力的中医特色流派得以 涌现;2、更多的青年医师在跟师学习的过程中,显著提升了临床水平,进而成长为新生骨干力量;3、促进中医院校学生学习模式的革新和多样化,提升院校学生 对于经典理论的理解以及临床的能力;4、对于师承这一古老的传承方式如何实现在现代社会的振兴,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同时,这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也暴露或引出了一些问题:1、研究生的考评、晋级以论文、科研成果为主要指标,致使不少选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的研究生 在跟师过程中仍以出论文、出成果为导向,而对于许多短期内难以写成论文、转化为成果的宝贵经验则常常置若罔闻,不利于学术经验的继承;2、以实验班等形式 在中医院校开展的跟师学习,将师承教育融入院校教育,成为院校教育的补充部分,提升了中医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但由于院校教育的考核考评制度没有改变,师 徒授受作为一种传承方式的活力没有充分激发,其发挥的作用也仍然有限。
另一方面,政府所主导或鼓励的师承,基本不涉及或不专门涉及广大民间师承人员。民间中医的传承问题,民间中医的合法性问题,整个中医人才队伍的数量、质量、结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一方面,民间师承的发展停滞,与国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的实质性对接进展缓慢,另一方面,政府支持下的中高端师承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有限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中医的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
在国外,中医经历了近二三十年的发展后,国际认同已经有了长足的提高,特别是针灸疗法的运用已经相当广泛。而经历了2003年“非典”疫情,以及2015年中国药学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物与医学奖等重大事件后,中国传统医药学引起了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在“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中医也成为诸多“中国元素”中,格外受欢迎的一项。
在国内,一方面中医院校学生培养周期长,培养成本高,而且呈现出重科研、轻临床的倾向,院校毕业生较少回到基层行医;另一方面,大量的民间中医家传、师承 人员,难以获得行医资格,经营和发展愈加艰难,甚至难以为继。而基层民众对优质中医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基层中医人才缺口不断扩大。
在国内国际环境呼唤中医大发展的同时,中国中医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均呈现出明显的不足。大力革新中医人才的培养方式,关系到社会、民生、政治、外交多方面的发展,成为不可回避的政治议题。
2007年,根据卫生部52号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细化了师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评价和认定的办法,并在吉林、浙江、四川3省的部分地区展开试点工作。
但是,由于师承管理体系繁杂,52号令的具体实施进展十分缓慢,只有贵州、云南、四川、甘肃、山东等地为了缓和基层医疗资源紧缺难题,在一定程度进行了落 实。例如甘肃、山东的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其绝大部分属于继续教育范畴,仅面向在职医师,每年只有约20个名额,面向乡村医生开放,并大致按照卫生部 52号令规定的标准实施,但并未涉及民间家传、师承人员或中医爱好者。
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尽快推动相关工作。医疗技术安全的风险和评价标准难以统一,成为难以跨越的两大障碍。其他省市组织实施工作迟迟未得到施展。
201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5月,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
2015年5月,在一系列中央文件的指导下,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广东省中医药局颁布《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师承人员跟师学习 的形式、内容,并明确指出,指导老师所在的医疗机构、核准其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省中医药局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师承工作的开展。广东省实施办 法的出台,为基层中医师承工作在广东全面开展提供了基础和必要条件。
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明确提出要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2016年4月25日,在广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广州中医药大学支持下,中医师承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原卫生部52号令,面向民间的基层中医师承教育,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2016年9月23日,广东省首届中医师承拜师仪式成功举行,共86对师徒完成司法公证程序和拜师仪式。作为全国首届以“非中医学历”基层中医从业者和中 医爱好者为主体的拜师典礼,标志着民间人士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通往执业行医的道路正式开启。国家大力发展师承教育的主张,以及卫生部52号令的落实,在 全国范围内,于广东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 式颁布。《中医药法》提出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 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并提出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 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5月20日,广东省第二届中医师承拜师大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关于建立广东中医师承临床实践教学基地的通知》正式发布,宣布从全省范围内筛选 50家医疗机构,建立全省首批、同时也是全国首批中医师承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同日,全国首家中医师承主题博物馆——广东中医师承博物馆投入试运营。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生效。同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并由教育 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就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做介绍,《意见》将“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确定为 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推进的医学教育改革目标之一。
2017年12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卫计委15号令《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与原卫生部 52号令并列施行,民间师承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拓宽与完善,师承作为现代中医传承的重要途径,得到政策与法律的进一步支持。
黄素英在《中医师承教育调查研究报告》一文中对上海地区三届名老中医师承班学术继承人资料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文章认为:
①师承教育是培养高级中医临床型人才的重要形式。通过对经过师承教育的与未经过师承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相比,除门诊量与博士生接近以外,经过师承教育的开设特色专科最多,病房中药使用率最高,临床有效率最高;
②师承教育是继承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和解决老中医后继无人问题的有效方式。调查显示,通过师承班的学习,学生不同程度地继承了指导老师的经验和专长,起码能将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和总结出来,不至于丢失;
③师承教育对徒弟的科研水平有所提高;
④师承教育是在职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具备见效快、成长周期短、经费投入少、对工作影响小的优势。
目前中医学的教育主要可划分为师承教育和院校教育。
师承教育模式重视以师带徒,老师通过言传身教向徒弟传授医学知识和临床诊断技能。在此过程中,老师许多独特的经验、专长以及一些隐性的临床知识均能在实践 过程中传授给徒弟,有利于医术的传承和发展。古代的中医师承教育的产生存在其特殊的历史背景,难免会受到狭隘的、保守的个体临床经验的影响,使学生的学术 思想和临床思维被局限,容易偏执一家之言。
院校教育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教育体系,学生的科学储备知识更加完备,医学功底扎实。虽然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的教学体 系,培养出了一大批正规化的中医药人才,但也出现了一些不符合中医教育规律的问题,例如学生大多“千人一面”,重理论轻实践,忽视了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其他 学科知识的教与学。
中医院校毕业生临床水平不足,中医特色淡化与缺失,中医药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长期困扰中医界。师承作为中医传承的千年古法,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的复兴,强调对中医经典理论、学说的回归,强调对中医临床的依托,得到大量中医从业者的支持。
有观点认为,中医师承作为一种古老的教育模式,如果能得到充分的梳理和科学的管理,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教育,对于民间中医队伍中大量的具有一技之长的从业者而言,将是接受系统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的宝贵途径,有助于民间中医从业者医术、医德的长足提高,从根本上改善其未来生存状况,从而也能为民间中医秘方、偏方的继承和保护提供根本保障。
有观点认为,如果关于中医师承的现行政策能够得到充分落实,更多的具有多样化的专业背景的中医爱好者,得以在临床上学习中医,真正参加到中医的传承与发展中来,这将为中医提供一个自先秦百家争鸣以降,最富有活力的发展环境。
亦有观点认为,中医师承教育的振兴,其意义不仅局限于中医的传承和发展本身,探索出一种院校教育之外的教育方式,在中医药教育领域,实现师承教育与高等教育并举,建设起中国特色中医药教育模式,将可能对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重要启示。
由于市场的开放性与盲目性,一些培训机构以“中医师承”为噱头,推出种种“全程代办”、“一站式拿证”等服务,通过伪造跟诊材料、组织短期考前培训等方式,为民间中医从业者提供以“中医师承”为幌子的考证服务。由于监管机制尚未健全,这些以师承为包装、以考证为根本目的、忽视教学质量的市场行为,可能会导致一部分未经系统学习和实践的从业者进入医疗队伍,为未来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带来隐患。
1956年4月,卫生部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医带徒弟工作的指示》,就开展中医带徒弟工作的方式、师资、学习对象、学习要求、学习时间和经费等问题做了指示和规划。《指示》的出台,促使政府各级部门在政策上开始对中医师承教育给予一定的鼓励。
1958年2月,卫生部发出《关于继承老中医学术经验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继承老中医的学术经验。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制定了一些学习办法和规定,大多数采取师带徒或配备助手跟老中医学习的办法。
1990年6月13日,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目的是为了继承年事已高的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防止他们的经验和专长失传。
1990年8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实施细则》,就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条件、培养方法、工作程序、管理和经费等均做了明确的规定。
1991年7月2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1996年6月至8月,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999年7月,卫生部发布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2006年11月,卫生部发布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015年1月,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颁布了《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
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中医药法(草案)》,草案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通过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人员在考核、注册的执业范围 内,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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