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术语,为诸法生起原因又为依托之性也。四缘性之一。大乘小乘,其解不同。(一)小乘于诸法之原因六因中,除能作因外,余五因为因缘性。如此因缘性,义既通于六因中五因,故其意颇广,且举一例,如眼识之起,以有发识取境作用之眼根为因,所对之色境为缘而生。(二)余五因唯为增上缘之性。因类因为引生等流果之原因,又名自种因。即过去之善法,于现在之善法为因,现在之善法,于未来之善法为因。恶法无记法亦然。如此诸法之亲因缘种子,为因缘性,又熏生此种子之现行法,为种子之因缘性,更生后自类种子之前念种子,为后起种子之因缘性,毕竟离为诸法原因之种子,不可立因缘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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