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更新时间:2022-11-07 08:08:16 阅读: 评论:0

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相关信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部署,现就办好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时间: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拟于10月1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要结合当地实际,在10月前后一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要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要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开放适于社区居民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三)推动全民阅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并向活动周工作小组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作为今年全国活动周宣传推广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共同主办,由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今年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邀请教育部有关领导、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成人教育协会代表等参加。各地要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四、新闻宣传

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更多的地方、部门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

五、其他事项

各地开展活动周的情况将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门户网站登出。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于9月初,将本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活动周有关情况、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报送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在11月底前,将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薛华领

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综合技术楼

联系电话

传真

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刘英、蔡妍

联系电话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7月22日

学习活动周

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

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各地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精神,宣传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努力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国民素质和生活品位,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组织及安排

1.活动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与各参与城市共同主办。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具体工作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实施。

2.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定于2012年10月1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各城市开幕式及开展活动的具体时间可在10月份内自行安排。

3.各地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指导,并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动员更多的城市参加,加强统筹协调,以吸引更多的市民和社会组织参加到活动中来。

4.各地要根据今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和本通知精神,精心制定有关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继续教育与全民学习活动。在组织中要注重活动效果,培育活动载体,展示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成果,营造人人终身学习、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良好环境。

5.活动周期间,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为本次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举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请各地于9月15日前向活动周领导小组报告活动筹备情况,在11月15日前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具体事宜请联系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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