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究生考试作弊案

更新时间:2022-11-06 11:29:22 阅读: 评论:0

作弊过程

2016年11月,章无涯设计以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作弊,并以承诺保过的方式发展生源。

吕世龙通过张夏阳、张宗群通过李倩与章无涯建立联系,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负责为章无涯招募考生,并从中获取收益。期间,章无涯购买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等作弊设备,张宗群、吕世龙、张夏阳将信号接收器分发给考生,并以模拟考试等方式配合章无涯组织考生试验作弊设备;章无涯让李倩找同学帮忙做答案。

2016年12月23日,章无涯在京师大厦、贵州大厦、如家快捷酒店中国传媒大学西门店登记房间,将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发射器等设备放入房间并予连接,指导李倩、章峰操作电脑及发射软件。

2016年12月24日上午,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李倩、章峰组织33名考生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中作弊,章无涯在如家酒店为中国传媒大学参与作弊的考生发送答案,李倩在贵州大厦为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参与作弊的考生发送答案,章峰在京师大厦为北京师范大学参与作弊的考生发送答案;吕世龙在北京化工大学参加MBA考试并参与作弊;张夏阳在中国传媒大学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相同的方式在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作弊。当日,六被告人被民警抓获,并当场起获作案用无线电设备。

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李倩、章峰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联考中,以无线传输的方式组织多名考生进行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其中,被告人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李倩、章峰属情节严重。被告人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张宗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倩、章峰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李倩、章峰到案后及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应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最后,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分处4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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