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廉,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正厅级)、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更新时间:2022-11-03 17:42:58 阅读: 评论:0

人物经历

历任自治区党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主任,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宁夏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5年9月28日,任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副书记。

202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正厅级)、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5年9月,拟任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5年9月28日,召开干部任职宣布大会。自治区党委任职决定:张廉任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免去自治区党校副校长、校务委员,巡视员,宁夏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2年1月17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张廉当选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月23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张廉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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