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派

更新时间:2022-11-03 13:37:31 阅读: 评论:0

简介

奥古斯丁派原指遵从奥古斯丁所倡守则的天主教隐修士。守则内容主要为按福音书所说抛弃家庭、财产而追随基督,在教会内集体过清贫生活,脱离世俗事务;除日常祈祷外,从事济贫和传教工作等。最初在非洲教会内实行。奥古斯丁死后,传入意大利和法国,继由圣巴特里克传入爱尔兰和英国,又在西班牙和德国得到发展。原先各地自成组织,皆称奥斯定会。

发展

1256年,教皇亚历山大四世加以联合统一,并于同年发布《教会许可》通谕,准其为正式之修会。与加尔默罗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合称天主教四大托钵修会。12世纪,该会曾传入东欧。13世纪中叶,有会士3万余,修院2000多所。14世纪末设女修会。1401年获教皇卜尼法斯九世批准。16世纪进行整顿和改组。1588年,在西班牙又出现重整奥斯定会。18世纪末在法国被取缔,1836年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也遭抵制。以后又逐步恢复。1925年全世界有其会、院500多所,总部常设罗马。

明万历三年(1575)起,西班牙奥斯定会士多次由菲律宾进入中国福建,未得驻留。清康熙十九年(1680)始在广州成立传教据点,以后曾在湖南的常德、澧州和岳州设立教区。1930年西班牙重整奥斯定会来华传教,曾在河南归德设立教区。

奥古斯丁其人

奥古斯丁出任希坡主教时,多纳派势力强大;面对已经存在80多年的分裂,奥古斯丁仍存复合的希望。虽然当时政府已经采取强势,对待异端和异教徒,他反对以政府武力镇压多纳派。自393年起,他写了许多文章来规劝多纳派领袖。他也促成迦太基主教们多次会议,讨论如何采取共同立场,来对待多纳派教会。虽然奥古斯丁多方规劝,但是多纳派继续争辩,不愿归回大公教会。

自405年起,政府开始向多纳派增加压力,奥古斯丁也渐渐改变原先立场,不再坚持反对使用武力,因为规劝已经无效。411年5至6月,皇帝特使在迦太基召开的会议,是多纳派最後一次公开申辩。残存的会议记录显示∶多纳派拒绝与“不敬虔的”大公教会代表入席同坐。後来,皇帝昂那瑞(Honorius)於412年1月宣布多纳派为非法,圣职人员遭放逐,会员按社会阶级处以罚金,没收教会财产。

奥古斯丁自393至420年间所写的《抗多纳派文集》流传至今,他在其中论述反对教会分裂的理由;其中也包含了其“教会论”,“教会纪律”,与“圣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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