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英才,2019年在山西实施的计划

更新时间:2022-11-02 21:25:01 阅读: 评论:0

计划简介

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工程的牵引作用,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级各项人才工程进行整合,统筹实施“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分别对“高端领才”“拔尖骨干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给予支持,建立人才津贴制度。会议指出,要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注重激励现有骨干人才,加强培养未来人才,处理好“塔尖”“塔身”“塔基”三级人才梯队的关系,更好为各项事业发展汇聚智力资源。实施“三晋英才”支持计划要坚持条件,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强化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 理,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增强人才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籍人才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爱国奉献精神;外国籍人才要对华友好,具有良好声誉。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奋战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一线,为我市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6.在职在岗,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申报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高端领才

(1)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杰出“三晋学者”;

(2)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除外)、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等人才计划人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医大师等;

(3)国家重点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等平台团队主要负责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

(5)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主要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

(6)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7)国际国内著名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获得者;

(8)奥运冠军、世锦赛冠军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员;

(9)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获得者,担任过国际、亚洲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主席、副主席,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等职务者;

(10)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

2.拔尖骨干人才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技术能手,山西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山西省新型产业领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特级教师、山西省级教学名师,山西省名医(名老中医),山西省“136兴医工程”高端领军、骨干精英人才,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山西省会计领才、三晋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委联系服务的高级专家、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

(2)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主要负责人,山西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主持人;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三位获得者、二等奖主要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三位获得者、二等奖主要获得者,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山西省青年科技奖、山西省技能大奖获得者;

(4)在与本专业一致的国家级学术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以上担任常务委员以上职务;或在与本专业一致的省级学术专业委员会或二级分会以上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在与本专业一致的市级学术专业委员会二级分会中担任主任委员职务;

(5)山西企业100强、山西民营企业100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市级引进或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负责人;

(6)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获得者,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

(7)梁思成建筑奖提名奖获得者、绿色建筑创新奖二、三等奖获得者、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三等奖主要勘察设计人、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二、三等奖主要设计人、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三等奖获得者、山西省优秀建筑设计奖一、二等奖主要设计人、山西省太行杯土木工程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山西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一、二等奖主要设计人、环保科技奖总项目三等奖和子项目二、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园冶杯精品园林奖金奖获得者;

(8)由本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二、三名的现役运动员;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四至八名运动员主教练员;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二至三名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三人次冠军的主教练员;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

(9)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

(10)考古优秀研究成果奖(金鼎奖)获得者、考古优秀青年学者奖(金爵奖)获得者;在文物考古发掘、保护、修复、传承、利用等方面,学有造诣或作出重大成就,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11)国家级农业农村奖项一等奖获得者;

(12)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传承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13)晋中市“551计划”入选者;

(14)其他经认定达到相应层次标准的人才。

3.青年优秀人才

40岁以下,全职在本市工作满一年,在所从事领域有较强创新能力,取得一定成果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人才。

(1)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团队)中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在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青年科学技术创新人才;

(2)市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研项目(专项、基金等)青年管理人才、技术骨干;

(3)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在本市自主创办、领办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管理措施的优秀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

(4)师德高尚,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声誉,引领作用显著;

(5)医学理论水平和临床诊断、治疗水平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能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最新进展;

(6)在课题研究、文艺创作、栏目策划、文化产品开发、等方面有创新或突破,在传承文化、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7)在高效生态农业研发、推广及生产一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8)在所从事工作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较大发展潜力,取得一定成果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管理服务

“三晋英才”遴选要坚持条件,公平公正,人选确定后要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一)动态调整。“三晋英才”支持计划人选数量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坚持一年一评,实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

(二)年度考核。“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市级人才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各用人单位配合。重点对入选者近一年的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实发挥入选者的人才作用、骨干作用和引领作用。

(三)联系服务。要将“三晋英才”纳入党委(党组)联系服务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考察、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人才弘扬爱国奉献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四)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者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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