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顾月弟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有特殊情况的,即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公共户”。
公安派出所会定期对“公共户”进行清理,一旦发现“公共户”人员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已购置房屋的或退出保障性租赁房的,会根据其事先签署的一份书面承诺书,要求其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此外,如果父母符合落“公共户”的条件,孩子也可以随家属迁入,关于是否能享受到的教育问题,这应该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来确定。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副主任:“公共户”没户口簿但待遇与常住户口没区别。
随着近期备受关注的上海“公共户”设立原则和落户条件的确定,目前已有市民正式迁入“公共户”。
2010底,上海启动了针对“人户分离”现象的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并首次提到了“公共户”的概念。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市公安局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根据《通知》,租住上海公租房的上海户籍居民,今后只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具体规定,就可将自己的户口落在相应的“公共户”内。
8月18日,记者专门采访了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顾月弟,对市民关心的“公共户”问题进行进一步解读。
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有特殊情况的,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人员可申请迁入公共户。具体规定是,对本市农业户口承租人和来沪人员承租人,不办理户口迁移,由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其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非农业户口承租人在本市有他处住房的,可将户口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在居住地进行居住登记,如果申请人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户口迁入意见书及其他材料,申请将户口迁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择址设置的“公共户”。
申请人在进行“公共户”入户申请时,必须签订一份承诺书,即一旦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已购置房屋,就必须办理户口迁移。
而公安派出所也会定期清理“公共户”,一旦发现“公共户”人员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已购置房屋的,可按其书面承诺,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请问设立“公共户”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
顾月弟:“公共户”是张学兵副市长在去年提出来的。实际工作中发现,上海存在着部分特殊困难人群,他们持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却一直面临着落户难的问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们进行了大量调研,与相关部门协商,最终在今年的8月16日,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布了《市公安局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这一措施也已在《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上海常住户口中部分特殊困难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市内户口迁移方面的一些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公共户跟家庭户口、集体户口有什么区别?
顾月弟:它们所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家庭户口,大家一般都比较清楚,我就不需要多解释了。集体户口,是为了解决某单位或某行业相关人员问题的。“公共户”则是解决市内户口待定的。
但是,它们都是上海市常住户口,在待遇上是没有区别的。不过“公共户”没有户口簿,市民如果有需要使用的,可凭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孩子可随父母迁入的相关问题
如果父母符合落公共户的条件,孩子可随同迁入吗?在“公共户”内的孩子能在该区入学吗?
顾月弟:父母如果符合迁入“公共户”的条件,孩子也可以随家属迁入,关于是否能享受到教育的问题,这应该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来确定。
《通知》里提到,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规定的可落“公共户”,这一具体规定是什么?
顾月弟: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有特殊情况的,即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人员可申请迁入公共户。
“公共户”不能随意迁入
“公共户”可随意迁入任何区县吗?
顾月弟:不能随意迁的,这个在《通知》里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内户口待定的人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袋袋户口”和原本市户籍的刑释解教且落户困难人员,应当向原户口迁出地或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昆明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并在本市居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引进的人才出租。这是此前相关部门就《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举行听证时的内容。
记者昨日致电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昆明市正在就公租房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研究完善,等省里的政策出台后就将进行公布。同时,该局还公布了昆明市近期保障住房的建设情况,截至7月底,全市79个保障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64个项目、80580套,约占全市任务总量的71.4%。今年,昆明提出了建设12.4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其中廉租住房3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25000套。经研究,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由市级直接统建27642套,各县(区)负责统建和政企共建方式完成27358套。目前全市廉租住房中央补助资金7.5亿元,省配套资金1.5亿元已全部到位,市级配套资金已到位6.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已到位3.97亿元。
北京地区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出在北京全局户籍派出所推动设立“公共户”,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公共户”落户。
2021年6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出台的“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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