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录雄,涉黑犯罪团伙主犯

更新时间:2022-10-29 08:06:02 阅读: 评论:0

人物经历

案件回顾

中新社海口五月二十三日电 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涉黑”第一案的王录雄犯罪团伙案,今天由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录雄组织并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开设地下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依法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一九九三年,原系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的被告人王录雄被开除出队后,长期在海口市及周边地区非法设赌和发放高利贷敛取财富。为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王录雄于一九九六年起陆续纠集被告人林尤波、蔡重、毛永忠、冯成王等负案在逃人员及被告人柯运贻、王国庆(在逃)为核心骨干成员,进而网罗、控制被告人王绥秋、吴宏海、陈亚四、陈扬明等不法分子,为其充当打手为非作恶,或为其从事非法设赌等违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以其为首、拥有众多成员且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合结构紧密并极具危害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同时搜集各式军用手枪六支、手雷三枚、手榴弹一百余发,购置皇冠三点零型轿车、三菱越野车等各一辆,并逐渐形成“犯罪工具集中保管、组织成员随叫随到、统一采取反侦察手段”等严格的组织纪律。王录雄还拉拢其原为检察人员的胞兄被告人王录彪参与非法设赌活动。

王录雄控制上述众多成员在海口市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大肆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非法设赌、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指使组织成员实施二宗,伤害人质,造成一人重伤致残的严重后果;指使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二宗,致一人死亡,三人重伤致残一人轻伤。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告人王录雄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林尤波、蔡重、毛永忠、王绥秋、吴宏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等,都被判处死刑。其它成员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记者 王芳菲)

案件审判

东方网5月24日消息:涉及故意杀人、、抢劫等9项罪名,身负7宗命案的王录雄犯罪团伙,日前被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成为海南省第一个被严惩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王录雄等6名团伙骨干被判死刑,其余6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及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王录雄今年35岁,曾在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3年,1993年被开除。后开设海南怡美贸易公司,自任总经理。王录雄的“生意”主要是在海口市、琼海市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1997年,他纠集参与多起严重涉枪暴力犯罪的通缉犯蔡重、林尤波、毛永忠等人,后陆续发展柯运贻、陈亚四、吴宏海等人为犯罪组织骨干成员。该组织从早期的替人追债、看赌场收取保护费发展到专门持枪人质勒索、抢劫、杀人,已演变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先后杀死8人,重伤4人。王录雄还拉拢其原为检察干部的胞兄王录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参与其非法设赌活动,充当黑保护伞。

王录雄等5人密谋勒索香港人李衍清。2000年1月30日凌晨1时许,王录雄在外围指挥,王国庆、蔡重开车在文华大酒店门口接应,林尤波、冯成王持枪尾随李衍清进入酒店地下停车场,欲李,李挣脱逃跑,林尤波连开4枪,将李衍清杀死后逃离现场。

2000年8月22日晚11时许,王录雄等在海口市椰林路了驾车回家的海口市电力公司经理陈力,勒索20万元。陈力家属报案,林尤波用水果刀朝陈力连捅十几刀,抢走10000余元现金及手机、BP机等财物。

2000年6月,王录雄团伙成员王国庆等人在海口市滚石歌舞厅与澄迈县的陈世书等发生口角,王国庆等被打伤。7月21日,王录雄纠集团伙成员将陈世书的同伙王弗农等3人的手筋、脚筋砍断。8月19日晚,王录雄纠集团伙成员在海口市南航路将陈世书乱刀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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