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的《谏逐客书》不只是一篇好文章,而且是一个好策略。其社会、历史价值远远不止于改变“逐客”,更加为秦王朝的统一天下奠定了策略基础。文章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总论点:“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单刀直入,开门见山,明确提出一个判断,一种意见,真所谓史家笔削是“吏议”而不说“君断”,有意把“失误”的责任推到“吏议”上,避开了一层锋芒。
第二部分写秦王国从缪公(即“穆公”)以来任用“客卿”从而走向兴旺发达的发展史。一是远在春秋时期秦缪公从各处召用了由余、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五个人,结果“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到了战国时期,数雄相争,情况更加复杂,立国非易,创业更难。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新立政制,富国强兵,开疆拓土,奠定了强盛的基础。惠王采用张仪的计策,扩展了大片土地,打散了六国抗秦的合纵,影响一直延续到秦始皇时代昭王任用范睢流放宣太后异父弟穰侯和舅父华阳君,废掉了擅权的宣太后,壮大了政府,杜绝了私门,又进一步开拓国土才有了今天的帝业。缪公、孝公、惠王、昭王在位时间都很长,都能富国强兵,开疆辟土,都能正确地任用客卿,这就是无可辩驳的任用客卿的立国、兴国、统一天下的发展史。“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客何负于秦哉?”为了进一步加力,作者又从反面把这两个判断结合起来叙述一下,使秦王深信不疑。这一部分是文章精髓在,核心所在,是作者为帝王之术的历史观、政治观、人事观的集中表现之一。
第三部分写秦王用物并不“逐客”,并指出这不是“跨海内制诸侯之术”。“逐客”是对的,悦国外之宝就不对;反之,悦国外之宝是对的,“逐客”就不对,两者必居其一。眼前的现实是怎样呢?作者充分运用逻辑推理来论证是非。首先提出秦王悦国外之宝何也”,原因虽然好像不明白,但事理之必然很清楚那便是:如果是“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那么“夜光之璧”“犀、象之器”、“郑、卫之女”等就不应当使用;如果真是“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悦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那么“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就“不进于前”“随俗雅化、佳冶窈窕”的赵女不就立于侧。再从另一方面亦即秦国自身的音乐看,“击瓮叩师,弹筝搏髀,而歌呼鸣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如果真是也是“必出于秦然后可”,那么,就不能“适观”,也就应为秦王所不能接受。但是,秦王实际是“弃击瓮叩瓯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显然认为“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是行不通,不能达到“快意”与“适观”的目的作者巧妙地迁回一番,设事推理设事喻理,其目的是为了抨击“逐客”,于此巧妙地托出“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民人也”。而且进一步提高到“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作者以第二部分作为正面论述,也作为前提,推断第三部分的荒谬、矛盾及其政治上的严重后果。理解该文浑然认为李斯是反对一切非族客,就属误解,就不明白李斯思想的深度和广度了。
第四部分写“五帝三王所以无敌”跟今天“逐客”的明显不同,并指出“逐客”的严重危害。“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这是根据,这是社会公理,也是从政者的历史经验。李斯加以改造写成“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又以此作为比喻和根据引出“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又以“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作为根据引出“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总之是因果紧扣事理分明,论证问题具有强大的箝制力。以上从正面说,接着再回到现实面前亦即秦王逐客是“弃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损害了自己帮助了敌人,结果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其实质只能是“藉寇兵而赍盗粮”。这里是从秦王着想,而不只是从自己的荣辱得失着想,因此语重千钩,掷地有声。
第五部分收束全文,进一步说明逐客关系到秦国的安危,把“宝物”跟“逐客”联系起来照应上文说明事理相悖,损己而利敌,进而说明国家必将危亡,以使秦王权衡轻重收回成命。从“夫物不产于秦”到“而愿忠者众”,用两句话就总结了前面三段的意思:谈物的一半照应第二段,以见出“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这种态度的不对,谈人的一半照应第一段,以见出“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的作法不当。最后的一句照应第三段,阐明逐客对秦国危害之所在,因从利害关系上立论,抓住了秦王的思想要害,所以极有说服力,这两句还和文章开头提出的总论点“窃以为过”相呼应,具有首尾相连,前后贯通之妙。
这篇文章在论证秦国驱逐客卿的错误和危害时,没有在逐客这个具体问题上就事论事,也没有涉及自己个人的进退出处,而是站在“跨海内,制诸侯,完成统一天下大业的高度,来分析阐明逐客的利害得失,这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识见,体现了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文章所表现出的不分畛域,任人唯贤的思想,在现代也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韩国派水工郑国游说秦王嬴政(即后来的秦始皇),倡言凿渠溉田,企图耗费秦国人力而不能攻韩,以实施“疲秦计划”。事被发觉,秦王嬴政听信宗室大臣的进言,认为来秦的客卿大抵都想游间于秦,就下令驱逐客卿。李斯也在被驱逐之列,尽管惶恐不安,但他在临行前主动上书劝说秦王不要逐客,写下流传千古的《谏逐客书》。
南朝宋刘勰《文心雕龙·论说》:“李斯之止逐客,并顺情入机,动言中务,虽批逆鳞,而功成计合,此上书之善说也。”
宋代李涂《文章精义》:“起句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中间论物不出于秦而秦用之,犹人才不出于秦而秦不用,反复议论,痛快,深得作文之法。”
明末清初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自首至尾,落落只写大意。初并无意为文。看他起便一直径起,住便一直径住,转便径转,接便径接。后来文人无数笔法,对此一毫俱用不着,然正是后来无数笔法之祖也。”
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此先秦古书也。中间两三节,一反一覆,一起一伏,略加转换数个字,而精神愈出,意思愈明,无限曲折变态。谁谓文章之妙,不在虚字助辞乎?”
清代浦起龙《古文眉诠》:“旁罗处,层叠敲击。到正写,又妙在不粘。风雨发作,光怪变现。笔势如生蛇不受捕捉。”
清代余诚《重订古文释义新编》:“意最真实,笔最曲折,语最委婉,而段落承接,词调字句,更无不各具其妙。昔人谓不以人废言,淘哉!千古有数之文,不可以人而废之也。”
李斯
李斯(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法家代表人物。
李斯年少时从师荀况,学“帝王之术”与“法家之学”。公元前247年,赴秦国为吕不韦舍人,因向秦王献策受到赏识,拜为长史、客卿。公元前237年,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秦始皇驱逐六国客卿,后迁任廷尉。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李斯任丞相。公元前213年,李斯力主实行郡县制,建议废止私学、焚书,统一度量衡与文字,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公元前210年,始皇在出巡途中病死,李斯听从赵高计谋,秘不发丧,并矫诏书逼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私立始皇次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公元前208年,因遭赵高猜忌,被诬谋反,腰斩于咸阳,灭三族。
著有《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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