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心应手[粤菜名称]“得心应手”的叫法,相传与“佛山扎蹄”有关。
昔日佛山古镇有间三百余载的老铺“德心斋”(其前身叫“德记”,一说叫“和记”),该店的招牌菜谓之“佛山扎蹄”。所谓“扎蹄”,是以猪蹄(脚)为原料,用盐、汾酒、草果、大茴、小茴、川椒、桂皮等熬成卤水,然后把猪蹄剖开,取出其骨肉,填入处理好的枚肉、腿肉片,再用水草连皮带馅将猪脚扎住,放置卤水里,火慢煮。煮至熟透后用刀把猪脚切成块状,淋上麻油,便可享用,吃起来五香和味、皮爽肉脆。清乾隆年间,该店对面建有个“接官亭”(专门接待清廷往来大小官员之所),凡路经此地的官员,都爱到该店品尝“扎蹄”,而且吃后都称赞说好,唯对“扎蹄”这一叫法不满意,说把蹄子都捆扎了,便无法飞黄腾达,很不吉利。后来有位官员灵机一动,改其名为“得心应手”,从此沿用至今。
这一说法是也非也,姑且听之罢了。不过还有一种似乎更接近实际的解释:粤人惯称猪蹄为“猪手”(猪的前蹄叫手,后蹄叫脚),故统称酿猪蹄为“酿猪手”。后来有人认为这种美食出自“德心斋”,而“德”与“得”读音相同,便美其名为“得心应手”。这样,既巧借“德心斋”的“德(得)心”二字,又与“猪手”的“手”回应,可谓巧对天成也。
“得心应手”是吉利之言。谓酿猪蹄为“得心应手”,其名雅,其意美,十分切合广东人讲究意头的世俗心态,尤其在喜庆的宴席上,亲朋满座,来个“得心应手”,佳肴含其美意,食客承其贵言,吃起来自是身心皆畅,何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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