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某一问题,一国代表频繁的来往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外交活动。
穿梭外交,即指第三方国家在立场不统一的矛盾双方———当事的两国或多国之间,通过外交途径居中调解、协调双方立场,促成用外交手段解决争端。穿梭外交源于亨利·基辛格在1973年十月战争之后狂热的外交方式。1973年中东十月战争后,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在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之间的外交活动即是一例。当时,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基辛格去中东12次。其间,去以色列20次,去埃及和叙利亚等国19次,达成了埃--以和叙--以脱离接触的协议和埃--以第二个脱离接触的协议。又如,为打破关于罗得西亚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的僵局,英国代表理查德曾于1976年12月至1977年1月在罗得西亚、南非和赞比亚、坦桑尼亚、博茨瓦纳、莫桑比克之间频繁活动,亦有“穿梭外交”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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