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心理学名词

更新时间:2022-10-27 12:08:01 阅读: 评论:0

信念的概念

信念会使个体意识到或唤醒意志行为,意志行为从来源上讲它是对自我的本能本性(无条件反射与条件反射)的意识与唤醒的结果,是个体本能本性中可与其行为志向、志趣相统一的结果分,或者说是个体意识到的有益于实现其行为志向、志趣的结果,没有信念也就没有个体的意志行为。比如个体在饥饿状态下随着饥饿程度的逐渐增加,求取食物的信念会越来越强,饥饿状态的唤醒对求取食物的行为有决定性的作用。信念对行为的唤醒除了意志行为,也会唤醒人们的潜意识行为,也能唤醒人们的娱乐消遣行为,只是人们的潜意识行为动机是不明确的,而人们的娱乐消遣行为的目标目的又是不明确的,而潜意识行为与娱乐消遣行为都不是能将个体意愿与个体长远目标相统一的具有意志过程支配的意志行为。

信念的表现

从信念的产生来讲,所谓信念是指人类乃至动物已经意识到的自我的本能本性(即人格个性),比如食肉动物对饥饿的本能意识导致了食肉动物捕食的信念。人在心理平衡状态下通过心理反应过程层面,信念会表现为具有随生共存的统一谐调性的三个方面:信念在认识过程上的反映——个体基本的信仰世界观;信念在感情过程上的反映——尊严尊崇心理;信念在意识过程上的反映——个体的人格倾向。信念的三个表现成分间相互谐调一致性的关系,是指信念中任何一表现成分的呈现都是其它两个表现成分的表达。信仰世界观是信念在认识过程上的反应,尊严尊崇意识是信念在感情过程上的反应,人格倾向则是信念在意识过程上的反应。

信仰世界观

信念就认知上的依据与标准的重要程度,可分为平行存在的信仰世界观与非信仰世界观两种。所谓信仰世界观所代表的信念从内在认知可表现为对基本的价值观、世界观等方面的信奉信仰,从外在倾向来讲可表现为如夸夫奔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坚定不移的行为志向上。人生观又是个体价值观的核心,人生观是个体对于自己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包括个体的生存观、幸福观等等。

人们的信奉信仰必须与其志向相互统一,才可能产生完整的具有信念的行为。人们信奉信仰与行为志向是考察人们信念的重心,但考察一个人的信念,关键是观察其在相应关键时刻所具有的忍耐力、勇气、操心程度,而不能将被考察人在日常的表现状况与其信仰世界观简单地一致化。只要个体自身所受环境压力及相关行为倾向不触及其核心的信仰世界观,为了日常必要的生存生活,个体的行为就可能会迁就于与非信仰世界观相关的行为。另外,此信仰世界观与彼信仰世界观有时又会有牵制影响作用。

自尊中的尊严

自尊按个体所获得尊重的来源方式可分为尊严与荣誉心理两种,自尊这一自我体验具体包括嫉妒、尴尬、恼羞成怒、羡慕、内疚、害羞、羞耻、矜持、自爱、自豪等表现。自尊所包括的尊严与荣誉心理都是在追求他人的尊重,只是尊严是以强制他(她)人的方式去追求,而荣誉心理满足则是由他(她)人自然的内心尊重所带来的个体自我的心理感受。尊严与荣誉心理目标目的由于都是在于外来的尊重,都是对外来尊重的生理评价反应,所以有关尊严与荣誉心理的自我体验表现从根本上来说:只有获取尊重的行为方式的不同,而不存在着外在表现的经纬分明。

尊严包含威严,它是一种自强,是一种对自己在社会群体中应享有尊荣的认识与评价。而当外在评价低于自我内在评价时,尊严就会表现为一种内向的自我防护性的对自我利益和人格的保护,其极端的表现为对不尊重其的人的攻击言行。个体在一定范围与程度内自我觉得得到的外来尊重愈多,尊严由此会表现得愈少;而相反,个体表现出的尊严愈多,则说明是个体感受到的外来尊重较少。尊严由于是自认为外界对其尊重“过少”缘故,所以这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是内在“自卑心理”所导致的外在自尊表现。

因心虚与虚荣心而尊严感“爆棚”的人,会基于“尊重者”们给其带来的已有的或历史的荣誉感,自然而然地会对他人产生一种自我防御心理。虽然注重与维护代表信念的自我尊严是个体获得外来荣誉乃至荣誉心理建立最原始的基础。但若奢求于外来的认可,特别是奢求于过度的尊严,终究也是难以获得外来相应的尊重。

尊重中的尊崇

信念在心理生理的评价体验除表现为自尊中的尊严外,还表现为尊崇意识。尊崇是尊重这一大概念中的一种。尊重是指对他人或事物的敬重、重视,尊重若按个体对人对事物敬重的程度从低到高可以分为尊敬与尊崇两种。尊崇是个体对他(她)人以及某外界事物所具有的真正发自内心的高度的敬重。高度的尊崇即为崇拜,崇拜外在可表现为狂热、迷信、崇尚、敬奉、佩服、钦佩,乃至其衍生出的对崇拜对象生活事业经历和其它细节的追捧、崇拜对象的榜样化、“一好百好”的晕轮效应、对崇拜对象的敬畏感和神秘感等等。与尊崇相反的对立心态即为自尊,包括自尊中对相应对象的矜持、傲慢、反感、蔑视、嫉妒等等。崇拜心理主要产生于被崇拜者所呈现出的高度的权威、潜能或道德品质,由此崇拜者往往又会对被崇拜者产生的高度的无条件的信任。

内在的信仰世界观总是要通过尊严与尊崇心理两部分才能外在地反映出来。尊严与尊崇意识有时是相互融合与相互影响的,没有绝对分明的界限。比如个体尊严感,有时就是因其宗教信仰被触犯伤害引起的。总之就信念的外在感情表现来说:人的尊严在那里,他(她)所崇拜的人或事物在那里,那么他(她)的信念就在那里。

人格倾向

人格倾向是指人积极活动的指向性,它是个体在对自我思想言行的根本方向及其管控能力上的反映。人格倾向若按其来源产生过程不同可分为志向与志趣两种,在个体信仰世界观等理性观念基础上形成的人格倾向称为志向,而在个体嗜好与趣味等感性基础上形成的人格倾向称为志趣。人格倾向是个体判断事物善恶、美丑、好坏的根本标准。

在个体内心的信仰世界观、尊严尊崇意识等与其相应的志向志趣上平衡统一的基础上,个体在具体的行为努力中,就能够从根本上对相应的行为目标与行为进程进行取舍选择,这也就是促使行为的外在意识(信心反应)和内在意识(态度反应)在行为任务目标上能够发生对应结合的意志过程。

人格倾向若按由人类整体性到个性化的区别,又可分为人性、人格特质和性格素养三个层次。人性是指人普遍所具有的心理属性,包括人类先天的学习本能、心理成长与演变本能、趋利避害的本能等;人格特质是指经遗传或身体生理变化而使个体或相应群体特有的人格个性特征,包括个体先天特有的气质、智力、体能等等。人性和人格特质都是先天具有的或经后天成长发育自然生成的,而性格素养则就是指后天经人为及其相关的外界环境影响才会具有的人格个性特征,包括那些经过后天的经历、训练、学习、培养才具有的能力、知识、经验、性格、习惯、品行等。人格特质可基于人性而存在,人格特质也可与人性平行存在,而性格素养则是在人性与人格特质的基础上发展演化而来的。

信念的觉悟

信念的觉悟是指个体通过对自我本能的意识,并进而对意识到的自我本能积极主动化的过程。对信念觉悟的前提在于对本能的意识,所谓“意识是指个体对环境刺激及自身感受、记忆和思维的觉知以及对自身的行为和认知活动产生、维持和终止的监控。”意识的反面是潜意识与无意识。潜意识与无意识不知道或不用知道自我的行为与运行动机在那,不用意识管控甚至意识根本就控制不了其相应的运行机制或行为,所以也就谈不上相应动机的坚定性、确定性与稳定性等意志化乃至积极主动化的问题。被意识到的本能本性还必须与相应的机遇机会、任务、目标联系起来,才可能在行为中起作用,而这也就是个体信念的觉悟过程。信念的觉悟包括:对自我类信念的意识、对社会类信念的意识和对职责目标的意识。

对自我类信念的意识

信念按个体与社会的互动性亦可分为自我类信念与社会类信念。自我类信念包括个体趋利避害的天性以及推动其演变发展的人性、人格特质与性格素养。就个体类本能天性来说,有些天性是不用外界环境的激发就能够意识到的,人的大部分天性还受后天环境与教养的影响。遗传缺陷、生理疾病、社会环境、药物食物干扰等等外来因素都会影响人类某些本能天性的形成、生长与保持。许多后天的性情、能力、知识、习惯化技能与动作等,也会被压抑于潜意识之中。而自我类信念要积极主动化就要被意识到,有意识才能有相应的积极主动性。

自我类信念的积极主动化就社会环境给其提供的条件来讲,是在于个体所能享有的就其基本道德观与价值观相关的思想言行的自由度与权利,也就是社会所能给予的个体尊严及其相关本能实现的机会。自我类信念的积极主动化就单纯的个体素养来讲,则在于个体自己在思想行为上,对自我尊严及其思想观点的坚守与追求。

对社会类信念的意识

社会类信念是指个体意识到的自我的社会类人性、社会类人格特质及其在它们基础上建立的性格素养。社会类信念在摆脱自我类信念冲击的情况下会形成一个框架,其中除了人对真理追求的自然本性以外,这个框架里基本上是往里面灌输什么就会反映出什么,灌输的内容不同,则会就框架整体形成不同的社会类信念。

社会类信念这个框架是以人类求真求实的社会本能为编织材料进行建构,由个体对人的诚信信任意识和个体内心的公平意识纵横交织形成,并由诚信信任意识和公平意识这两个的交叉共同点作为相应行为规范容纳选择的标准。人们内在的公平心与其对人的信任是社会类信念被意识到的前提,而公平心与信任又是互为前提与条件的。其中的公平是包括程序公平、分配公平、互动公平这三个方面。

就一般人的一般的情况来讲:道德信任和公平意识由交织而共同存在时,才能成为相应社会规范的选择接纳标准,进而才能形成对社会信念的意识。但社会信念的根基还是深植于人性中求真求实精神,只要个体乃至群体将自己对历史、现实的事实的认知,特别是对未来发展规律的判断信奉为真理,即使是处于不公平与道德缺失的环境中,也是不会影响其对信念的践行过程。由此,在群体组织内建立起相互交流的沟通渠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言论开放等等的民主透明的环境又是更加重要的事情。

对职责目标的意识

对职责目标的意识,是指个体在自我志向的基础上对职责目标任务的主观接受及其理解过程。缺乏目标目的或目标目的不清晰都会影响人们积极主动性的形成与发挥。事物标准是目标任务确定与设置的常用工具,同时亦是目标任务确定与设置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除了事物标准的准确,目标任务的细化及其目标任务完成进程的及时反馈,也是达成目标任务清晰度的良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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