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华温琪赃罪诏

更新时间:2022-10-26 14:03:55 阅读: 评论:0

作品原文

贷华温琪赃罪诏

朕若不与鞫究,谓予不念赤子;若遂行典宪,谓予不念功臣。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其华温琪所受赃,宜官给,代还所讼之家。

作者简介

朱友贞(888—923) ,五代时后梁皇帝。朱温第四子。后改名朱锽、朱瑱。温篡唐,封均王,为左天兴军使、东京马步军都指挥陕。兄友珪杀父篡位,群臣不服,凤历元年(913年),乃与大臣合谋诛杀友珪,自立为帝。在位期间,与河东李存勖连年用兵,对百姓横征赋役,致使毋乙、董乙领导的陈州农民起义爆发。龙德三年(923年),后唐军陷洛阳,自杀。史称梁末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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