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三国志·魏书·崔瑛传》:“魏国初建,拜尚书。……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南朝宋·裴松之注引《先贤行状》曰:“琰清忠高亮,雅识经远,推方直道,正色于朝。魏代初载,委受铨衡,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
[释义]崔琰曾任三国·魏尚书之职,评人论事以公正见称。
[谓喻]“崔琰清议”,喻咏尚书。唐·张九龄《和姚令公哭李尚书义》:“人思崔琰议,朝掩祭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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