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依赖症权力依赖症,是指应对群众诉求,不少政府官员都习惯靠行政干预、用权力摆平,甚至违法违规。这种现象,越到基层表现越明显。可以说,当前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污染、移民安置等问题众多、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域,依然可见政府违法行政的身影。这不符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将越来越受到规范,政府也不得不转变推进工作的方式。这是中国政治文明向前迈进的必然,但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而言,考验才刚刚开始。
一方面是由于各种压力,包括发展的压力、维稳的压力等,最终责任都压在基层政府身上;
另一方面,基层政府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也容易成为各种矛盾的聚焦点。
权力依赖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要做的工作很多,要完成的任务很杂,为了尽快见到成效,不少基层干部往往选择以行政权力强推的办法,至于法律,能守的守,不能守的绕着走,甚至不惜违法行政。久而久之,有的地方患上了“权力依赖症”,不管是推进经济建设,还是化解社会矛盾,都是行政主导,权力开路。
当上级的要求违背法律规定时,是按领导要求办,还是按法律规定办,对许多基层干部来说,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些县领导表面上喊依法行政,实际上还是按照老一套的方法办事,惯性思维导致他们走不出人治的怪圈。县委书记、县长也会让司法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有时候为住建、国土等部门当法律顾问,但多是走过场而已,最终怎么干还是领导说了算。
在基层,政府违法行政主要集中在土地征占、拆迁、环境保护、移民、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一些乡镇干部反映,导致基层政府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上级倒逼”,上级政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迫使基层政府限期完成某项任务,如果到期完不成任务,基层干部在考核、提拔任用上会受到影响。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移民安置等工作,往往以“下指标、压任务”的方式推进,“领导行政命令是工作的动力,而法律法规却成了干事的阻力”。遇到这种情况,要么“遇到法律绕着走”,要么直接“从法律上趟过去”。
权力依赖症对权力运用的监管不到位是权与法抗争的又一个窟窿洞。虽然我们一直在提要把权力关进牢实的制度笼子里,但这几年我们很多时候还处于如何扎紧制度笼子的阶段。如何把权力关进去仍然需要加强监管。正因为权力还没有进笼子,纵使你制度在牢实,也无法发挥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作用。要让权力在法律的监督下运行,就必须想办法让权力进笼子。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行为,透明行政决策,建立阳光政务,权力才能乖乖的进笼子。权大还是法大才能够不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领导的权力被法制规范了,领导的意思才能是法治的意思,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才能是依法行政。
要实现依法行政,还必须逐步消除过去权力践踏法制的历史沉淀。一些地方和领域由于长期处于权大于法的状态,在基层干部和公众的潜意识中已经形成了唯领导意志试图的历史积弊。要消除这些积弊,还必须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众的法制教育,引导公众依法办事,加强对践踏法律的行为的惩处力度,弘扬依法行政的良好道德风尚。通过“商鞅变法式”的改变,来达到徙木立信取信于民的效果,从而激发人们依法办事良好风尚。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建设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保障,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基层单位作为整个国家的细胞,必须消除曾经的陋习和积弊。推进依法治国,除了要健全法律,还必须改善法律生存的环境,不断健全法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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