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后,积极宣传马列主义,努力发展和壮大党的力量。历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长。在敌人白色恐怖的艰难岁月里,他积极领导学生运动和组织工人罢工,同国民党当局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1933年,向明被捕入狱,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下,临危不惧、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政治面貌,没有出卖和组织,并且多次参加和领导了狱中的绝食斗争。
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时,向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当即奔赴陕甘宁边区,参加抗日斗争。
1938年,向明任刘少奇的秘书。
1939年上半年,任河南省委副书记。下半年,随刘少奇到豫皖苏区,先后任新四军游击支队二总队政委,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苏中四地区书记、军分区政委,苏北盐阜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新四军三师八旅政委。
解放战争时期,向明历任鲁中区党委书记、军分区政委,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政委,胶东区党委书记、军分区政委等职。在陈毅、粟裕的直接领导下,参加了1947年的鲁南战役、孟良崮战役、莱芜战役等,后又参加了陇海路两侧的阻击战。
1948年5月至1949年3月期间,向明任胶东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1949年6月,任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后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市长。
1950年到1954年,向明先后任山东省政府副主席、省军区副政委,中共山东分局副书记、第二书记、代理书记等职。
1954年,向明被错误地认定参加了“高饶反党联盟”,被撤销职务并隔离审查。
1955年,山东省委又错定“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在全省范围内肃清向明影响,大抓所谓“小向明”,致使相当数量的人受到株连,在山东省内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山东史称这一案件为“向明事件”。粉碎“四人帮”后,向明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彻底澄清。
1981年4月3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刊登了一篇报道:《无产阶级忠诚战士、原山东分局代理书记向明追悼会在京举行》。追悼会对向明一生的革命活动,作出全面、公正的评价,为向明平反昭雪,推倒过去强加给向明的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恢复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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