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1989年7月至1990年7月,沈阳汽车制造厂动力处实习;
1990年7月至1996年10月,金杯通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试验员、主管试验员;
1996年10月至1998年4月,任沈阳汽车制造厂汽车改装分厂副厂长;
1998年4月至1998年10月,任沈阳汽车制造厂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8年10月至1999年4月,任一汽金杯农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9年4月至2003年6月,任沈阳汽车制造厂供销处副处长(正处级)、产品检验处处长兼质量系统党支部书记;
2003年6月至2004年2月,任金杯贸易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营销部部长;
2004年2月至2007年8月,任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7年8月至2009年5月,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任华晨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任华晨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金杯工业公司总经理;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任华晨汽车集团党委委员、总载助理、销售公司总经理;
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2020年1月至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辽宁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9年12月9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八届五次理事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有关副秘书长聘任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宏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在2012年-2013年担任华晨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其间,使金杯、中华两大品牌,创造了历史销量的新高,并使集团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荣获由中国商报和汽车人杂志评选出的2013年度中国汽车十大营销人物;在担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期间,解决了上市公司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实际控制人问题,并成功剥离了亏损严重的企业,使公司摆脱了长期潜在亏损的局面,从而进入了盈利的良性发展轨道。期间荣获驻沈央企十大优秀党委书记,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劳动模范等称号并荣立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个人二等功一次。同时还荣获2017年度辽宁省五四荣誉奖章。在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总裁助理,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其间,积极为集团发展谏言献策,在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融资方面,为集团决策做出了重大贡献。刘宏政治立场坚定,清正廉洁,在辽宁拉票贿选案后,补选为辽宁省第12届人大代表,并在第13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上连任。此外还被沈阳仲裁委员会聘为荣誉仲裁员。
本文发布于:2022-10-25 20:56: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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