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的不正当行为,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与治理重点
(一)工作目标
1、思想认识明显提高。通过专项治理,使全院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自觉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清廉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行业自律得到加强。通过专项治理,使医务人员的自律和管理得到强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3、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4、医疗服务进一步改善。通过整改,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
(二)治理重点
1、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
4、有关医务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专项治理措施及实施步骤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重点抓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工作。
(一)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从今年3月份开始,按照专项治理重点的四个方面内容,各科室要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学习动员(3月底前) ①召开全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②全院各科室要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教育,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观念。③通过教育,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发展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任务,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2、自查自纠(4月1日至6月31日)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赞助等方面的问题。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个人,科室要主动敦促个人将收受的款物上缴到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揭露行贿企业和个人。
各科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要在9月31日前报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的内容要包括科室学习动员情况、思想认识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等,特别是要查找科内是否有“药品临床促销费”、科内人员是否有人与药商代表、药械代表私下接触,进行交易,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是否有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的行为等。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要进行“补课”。
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3、整改提高(7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在10月下旬前以书面报告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4、检查总结(11月份)做好迎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进行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中同时进行的两项重要工作,查办案件要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依法查办的重点是商业贿赂案件。
(三)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与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并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加强思想教育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的教育,增强全院广大职工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注意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
2、完善和落实制度 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制度,建立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制定各种疾病诊疗规范,积极开展单病种费用试点工作,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进一步加大门诊处方限额和病区药品控制的监管力度。建立新的购药选药规则,加强对药品采购、新药申报的监督;推行药品使用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等制度,对不正常行为及时告诫或查处,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服务。
3、强化监督力度 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基建工程、药品采购和医疗设备招投标活动,严禁任何科室设立“小金库”。
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医院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永华,副组长:邹业君、赵军,组员:冯西宁、张成、姜秋芬、杨丽萍、张随义、冯仲炜、沈万香、郑志明,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院领导要按照分工督促分管的科室和部门扎实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2、精心组织。各科室、各部门要根据医院的部署,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各有关职能部办要在落实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多下功夫。
3、严肃纪律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既要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稳定;既不能搞群众运动、人人过关,又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本文发布于:2022-10-25 10:59: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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