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华,曲靖师范学院原院长

更新时间:2022-10-24 02:38:30 阅读: 评论:0

个人履历

1993年7月至2002年4月,先后在云南大学团委、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作;

2002年4月至2008年12月,历任云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洋浦校区管委会副主任,洋浦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副部(处)长,洋浦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8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9年11月,任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曾任曲靖师范学院院长。

任免信息

2019年11月9日,经研究,该拟任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2年1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泽华曲靖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人物事件

2022年1月,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8月31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曲靖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泽华理想信念缺失,私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旅游安排;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要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李泽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泽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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